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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确定车辆贷款抵押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1.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海口汽车客运总站(一、二期)房产及相应土地作为1.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的抵押物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办理1.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上述抵押资产除用于本次办理1.5亿固定资产贷款外,同时作为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与交通银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中的5000万元贷款额度的抵押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办理1.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在办理抵押手续过程中,交通银行向公司反馈,由于海口汽车客运总站(一、二期)项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属于在建工程,不能作为除本项目(海口汽车客运总站一、二期项目)之外的贷款抵押物。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确定车辆贷款抵押物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以海口汽车东站及昌江汽车客运站的房产及土地资产作为于2022年5月23日与交通银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中的5000万元车辆贷款额度的抵押物,并与交通银行办理抵押物抵押手续。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二)住所: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45号银通国际中心

  (三)成立日期:1991年11月30日

  (四)法定代表人:黄叶峰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201267051J

  (六)经营范围:黄金现货买卖业务,对居民个人开办黄金投资产品零售业务,人民币和外币的各项金融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抵押物的具体情况

  

  海南世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以2023年4月11日和2023年4月24日为价值时点对海口汽车东站、昌江汽车客运站进行了价值预评估,预评估价值分别约为2,956万元、7,094万元。

  除本次抵押外,以上房产、土地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重新确定车辆贷款抵押物是为加快与交通银行办理抵押手续,以便公司提取车辆贷款及释放保证金。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7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屯昌汽车站

  客运大楼一楼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屯昌汽车站客运大楼一楼部分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屯昌海汽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屯昌海汽开发公司”)按《屯昌海汽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商业招租方案》对屯昌汽车站客运大楼一层约2946.8㎡房产进行商业出租,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首年租金不低于93万元(月租金7.75万元)进行公开招租。如上述资产按不低于年租金93万元(含)出租,租金总额约为763.7万元,扣除各项税费后,合同期内预计可实现净利润约不低于540.34万元。

  本次招商将通过公开招租方式进行,承租方、租赁价格尚不确定,如出租标的全部租赁收入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则将本次出租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则不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由于承租方尚未确定,未知是否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联交易,如中标承租人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将根据《关联交易决策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流程。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拟通过在公司官网及主流纸媒发布招租信息,进行整体公开招租。目前尚未确定中选单位。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的资产为屯昌海汽开发公司拥有的位于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屯昌大道北侧屯昌汽车站客运大楼一层部分房产,建筑面积约2946.8平方米。

  本次出租的资产所有人为屯昌海汽开发公司,权属状况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公开招租的主要内容

  1、出租资产:屯昌汽车站客运大楼一层部分房产,建筑面积约2946.8平方米。

  2、招租底价:首年租金不低于93万元(月租金7.75万元)。

  3、租赁年限:最多不超过8年(租赁期不含装修筹备期,装修筹备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4、定价依据:本次拟出租资产挂牌价格,以四川四星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结果为依据,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适当的上浮确定。

  5、租金递增:每满3年递增3%。

  6、合同保证金:不低于50万元。

  上述相关的具体条件为最低条件,公司将根据出租意向方最终确定的租赁条件,选出最优条件确定承租方。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出租资产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赁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出资资产为公开对外招租,以不低于评估值为基础,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适当的上浮确定。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本次对外出租资产为公开招租,承租方及实际承租价格尚不确定,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5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确定车辆贷款抵押物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新确定车辆贷款抵押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租屯昌汽车站客运大楼一楼部分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屯昌汽车站客运大楼一楼部分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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