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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及减持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退        公告编号:2023-053

  

  长安信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18日,长安信托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10,99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2023年6月19日,长安信托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具体情况如下:1、本次股份减持基本情况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长安信托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安信托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长安信托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安信托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长安信托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退        公告编号:2023-054\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475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鉴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

  公司同意聘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挂牌、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退市板块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包括向中国结算取得股东名册、报送退市板块股份初始登记申请数据、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等。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二、主办券商的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0013881E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1988年07月28日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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