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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培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31,19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26,13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培喜先生、刘静女士于2023年2月24日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方培喜先生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32,7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2%,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刘静女士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31,5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关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进展告知函》,上述减持期间已过半,两位股东尚未减持。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截至目前,减持时间过半,上述两位股东尚未减持。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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