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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37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董事袁正刚、刘谦、王爱华、何平,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剑、云浪生、汪少山计划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70,000股。在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2023年5月12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因此,上述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告知,王爱华减持数量已过半,何平减持已实施完成。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以截至2023年6月21日总股本为基准,下同。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爱华、何平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股东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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