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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部分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 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并分别于5月30日、5月31日、6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2023-071、2023-072),公司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所持3,000万股股份被竞拍成功。近日,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其中1,000万竞拍成功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因执行需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28日10时至2023年5月31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分次拍卖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持有的公司的3,000万股股份。上述司法拍卖已按期进行,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显示,本次司法拍卖已经全部成交。经查询,其中1,000万股份已过户完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76,310,662股,占公司总股本20.2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述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6,310,662股,占公司总股本19.08%。具体情况如下:

  

  注: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过户后,王柏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9,527,6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5%;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66,310,6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9.08%,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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