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胜信息”或“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情况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具体如下:
1、选举李鸿女士、吉喆先生、王学信先生、李先怀先生、范律先生和张振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顾清扬先生、杨艳女士、黄守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李鸿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继续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杨艳女士(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吉喆先生、顾清扬先生。
2、提名委员会委员:顾清扬先生(召集人)、吉喆先生、杨艳女士。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顾清扬先生(召集人)、吉喆先生、杨艳女士。
4、战略委员会委员:李鸿女士(召集人)、吉喆先生、黄守道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杨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钟诗军先生、王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刘奕妤女士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及《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第三届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钟诗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先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聘任范律先生、张振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钟喜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聘任傅晖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先怀先生、范律先生、张振华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钟喜玉女士、傅晖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余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余萱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附件:
钟喜玉女士,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企业财务与投资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1997年9月至 2017年6月,历任湖南威胜电子有限公司出纳、会计、威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上市办主任、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财务中心主任、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副总裁),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钟喜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1.44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4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钟喜玉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傅晖女士,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算会计专业学士,1999年1月至2017年6月,历任湖南湘能开关有限公司会计、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威胜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总经理助理、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
傅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萱女士,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余萱女士于2005年3月至2020年5月,历任威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资产费用主管、税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部经理。
余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3-036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钟诗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前5日通知期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钟诗军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钟诗军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3-O37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长沙高新区桐梓坡西路468号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李鸿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1、议案 2、议案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鸿、王学信、李先怀、范律、张振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杨子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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