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959,254.0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106.40万股的2.97%。其中,首次授予277.072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10,106.40万股的2.74%,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2.36%;预留22.927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10,106.40万股的0.23%,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7.64%。
(3)授予价格:68.00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8.0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80人,为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2-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年度与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年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9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6月11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1)。
(3)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5)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向激励对象授予277.0728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0月25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2.927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959,254.00股(调整后),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173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姜超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姜超尚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2年6月21日,因此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0日。
2、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959,254.0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7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73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9,254.00股,公司可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7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归属期限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0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6月21日。
(二)归属数量:959,254.00股(调整后)。
(三)归属人数:173人。
(四)授予价格:68.00元/股(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96.00元/股调整为68.0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除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173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7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959,254.0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归属、本次调整和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3-031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23年6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陈奇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6.00元/股调整为68.00元/股,首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股数由277.0728万股调整为387.9019万股,预留部分22.9272万股调整为32.0981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959,254.0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7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3-034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纳芯微”)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同时,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在未经董事会授权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对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6.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1,118.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22,993.34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8,124.66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14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追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协定存款账户资金可随时支取,没有锁定期,不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超出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存在未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在执行程序上存在一定瑕疵,但采用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方式,现金管理产品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未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3-035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纳芯微”)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6.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1,118.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22,993.34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8,124.66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14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经办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二)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三)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按月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四)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五)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询问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及子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善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3-033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纳芯微”或“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9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6月11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1)。
3、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5、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1,064,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851,200元,转增40,425,6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41,489,600股。2023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现公司在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96.00元/股-0.80元/股)÷(1+0.40)=68.00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 277.0728×(1+0.40)= 387.9019万股;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 22.9272×(1+0.40)= 32.0981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由于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2,000.00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000.00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数量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数量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6.00元/股调整为68.00元/股,首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股数由277.0728万股调整为387.9019万股,预留部分22.9272万股调整为32.0981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6.00元/股调整为68.00元/股,首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股数由277.0728万股调整为387.9019万股,预留部分22.9272万股调整为32.0981万股。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归属、本次调整和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3-030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23年6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王升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1,064,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851,200元,转增40,425,6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41,489,600股。2023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现公司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据此,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6.00元/股调整为68.00/股,首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股数由277.0728万股调整为387.9019万股,预留部分22.9272万股调整为32.0981万股。
董事姜超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姜超尚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42,000.00股。
董事姜超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姜超尚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959,254.0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7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姜超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姜超尚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同时,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对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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