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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047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过《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和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将于2023年6月23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2022年6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3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6月23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7.03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30.00万股,占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共计持有公司股份600.60万股(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此持有股数进行了相应调整),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8%。

  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

  第一批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即解锁日为2023年6月26日,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共计180.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解锁条件为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2.5亿元;或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6亿元,且持有人个人绩效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评价后达到考核期设定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第一批股票解锁条件达成。

  二、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但尚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2022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本次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时,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8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江西省和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光电子”)持有公司股份10,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上述股份为和光电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和光电子拟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12月26日~2023年6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7,850,000股(即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8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5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000,000 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可相应调整。但公司股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引起的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不做调整。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制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112)。

  2023年6月25日,公司收到和光电子出具的《关于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6月25日,和光电子已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7,89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1.29%。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9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1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99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16%。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1:上述“持股数量”为和光电子披露该减持计划公告日2022年12月2日所持有的数量;“持股比例”以当日公司总股本436,319,000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1:减持期间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每股转增股份0.4股,和光电子于权益分派前通过大宗交易减持690万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50万股;权益分派后通过集中竞价减持49万股,故表中当前持股数量为371万股。

  注2:上述减持比例、持股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12,339,000股为基数计算。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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