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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4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1、2022年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2022年1月2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号)、《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号)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版)》等公告。

  2、公司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6日在内网OA系统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详见公司2022年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2号)。

  3、2022年2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详见公司2022年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号)。

  4、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7月23日至2022年1月24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详见公司2022年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号)。

  5、2022年5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2年5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号)、《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号)、《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公告编号:2022-087号)。

  6、2022年5月23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详见公司2022年5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号)。

  7、2023年6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号)。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826名激励对象中,6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公司将对前述61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8,368股予以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D,公司将对前述7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2股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将对上述合计68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8,630股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非因执行职务身故,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依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022年5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64.18元/股。

  综上所述,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4.1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计算时分项乘积与总数略有差异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存在尾数差所致。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88,630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仅考虑目前情况下进行本次回购注销的变动情况):

  

  注: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2023年6月7日总股本,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已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该事项。

  七、律师的结论与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一李晓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前述股东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2023年6月20日总股本;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李晓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李晓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1、2022年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2022年1月2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号)、《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号)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版)》等公告。

  2、公司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6日在内网OA系统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详见公司2022年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2号)。

  3、2022年2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详见公司2022年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号)。

  4、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7月23日至2022年1月24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详见公司2022年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号)。

  5、2022年3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2年3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号)、《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号)、《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公告编号:2022-037号)。

  6、2022年3月14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详见公司2022年3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号)。

  7、2023年6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3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号)。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0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号)。公司同意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585,437股后的总股本890,823,1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3090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265.36元/份-0.3030904元/份=265.06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877名激励对象中,8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公司将对前述83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3,215份予以注销;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D,公司将对前述7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62份予以注销。

  公司将对前述合计90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3,477份予以注销。

  四、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该事项。

  七、律师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8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877名激励对象中,8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公司将对前述83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3,215份予以注销;同时,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D,公司将对前述7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62份予以注销。因此,公司将对前述90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3,477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经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况;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得行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79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584,593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826名激励对象中,6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公司将对前述61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8,368股予以回购注销;同时,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D,公司将对前述7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2股予以回购注销。因此,公司将对前述68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8,630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经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况;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765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598,537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5日13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该事项。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况;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得行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794名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584,593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该事项。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况;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765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598,537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5日上午10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寿春燕、独立董事潘思明、独立董事张菁以通讯的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5月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265.36元/份调整至265.06元/份。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877名激励对象中,8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D。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前述9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3,477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585,437份调整为1,461,960份,人数由877人调整为794人。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108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94名,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本次可行权数量为584,593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108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826名激励对象中,6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D。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前述6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8,63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85,437股调整为1,496,807股,人数由826人调整为765人。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109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65名,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598,537股。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109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恩捷转债,债券代码128095)于2020年8月17日进入转股期间,2022年5月6日至2023年6月7日,“恩捷转债”共转股4,315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92,408,633股增加至892,412,94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92,408,633.00元增加至892,412,948.00元。同时,公司已完成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工作(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85,421,412股已于2023年6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92,412,948股增加至为977,834,36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92,412,948.00元增加至977,834,360.00元。此外,因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有68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公司拟对88,63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拟由977,834,360股减少至977,745,730股,公司注册资本拟由977,834,360.00元减少至977,745,730.00元。

  综上所述,股份总数将由892,408,633股变更为977,745,73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92,408,633.00元变更为977,745,730.00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7月11日在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 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07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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