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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以合成生物学等学科为基础,利用生物制造技术,从事生物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已经在全球率先实现了系列生物法长链二元酸、生物基戊二胺、系列生物基聚酰胺的产业化生产,并开发了系列生物基聚酰胺连续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在轻量化运输、绿色建筑、新能源等领域的应用。公司在产业化过程中寻求在下游产业及金融服务等领域能够产生协同效应的合作伙伴。

  招商局集团系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将发展绿色科技作为重要战略部署。与传统化工方式相比,公司的技术能力在基础材料制造领域可有效降低碳排放,环保型材料可应用于招商局集团下属多个实业板块,双方能够协同发展。

  因此,双方存在合作需求和优势互补,经充分交流达成业务合作意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完成后招商局集团将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超过5%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招商局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址与通讯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中心招商局大厦五层A区

  4、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5、注册资本:1,690,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5220B

  7、经营范围:水陆客货运输及代理、水陆运输工具、设备的租赁及代理、港口及仓储业务的投资和管理;海上救助、打捞、拖航;工业制造;船舶、海上石油钻探设备的建造、修理、检验和销售;钻井平台、集装箱的修理、检验;水陆建筑工程及海上石油开发工程的承包、施工及后勤服务;水陆交通运输设备及相关物资的采购、供应和销售;交通进出口业务;金融、保险、信托、证券、期货行业的投资和管理;投资管理旅游、酒店、饮食业及相关的服务业;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咨询业务;石油化工业务投资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及经营;境外资产经营;开发和经营管理深圳蛇口工业区、福建漳州开发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7年5月22日至长期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完成后,招商局集团将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超过5%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招商局集团作为在相关交易协议生效或安排实施后12个月内成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本次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三、业务合作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合作范围及内容

  1、生物基聚酰胺材料战略采购

  凯赛生物作为全球合成生物材料研发和制造的领跑者,结合招商局的资源禀赋,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的科学技术和行业号召力,发挥各自优势和完备的配套设施,为合成生物制造提供广阔的应用场景,尤其为热塑性生物基复合新材料大规模替代石化材料、金属材料,打造低碳乃至零碳产业的“灯塔型”项目。

  (1)采购产品

  招商局从凯赛生物采购的产品,可以选择生物基聚酰胺树脂,或生物基聚酰胺纤维复合材料(包括短纤维复合树脂、连续纤维预浸带、连续纤维预浸纱),或其片材、异型材、管材等成型材料。

  (2)采购数量

  乙方将尽最大的商业努力推广和落实凯赛生物基聚酰胺产品的使用,保障落实前三年“1-8-20目标”。

  前三年“1-8-20目标”:招商局采购并使用凯赛生物的产品中生物基聚酰胺树脂的量于2023、2024和2025年分别为不低于1万吨、8万吨和20万吨。

  后续采购量:从2024年底开始,双方提前一年确定后续采购产品形式和采购量。

  (3)产品价格

  双方针对生物基聚酰胺的具体产品形式、规格和应用需求,按照市场同等条件下最优惠价格的原则,另行制定价格协议。

  2、投融资战略合作

  招商局集团将协调其集团内关联金融企业以有市场竞争力的融资利率为甲方及其投资的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3、合作方式及沟通协调机制

  双方董事长及相关高层参与战略合作领导小组。各项目成立战略合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项应用落地实施,并作为年度重要工作进行量化推进。

  与此同时,双方共同设立生物基材料在乙方应用场景的攻关团队,开发生物基聚酰胺纤维复合、拉挤工艺以及在集装箱、建筑、光伏、物流等领域的应用技术,确定乙方采购产品的形式(即树脂、复合材料、成型材料中的选项)以及产品中间状态加工设备投资的合作方案。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招商局集团签署《业务合作协议》后,公司将与招商局集团充分发挥双方在生物基聚酰胺产品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发挥产业链上的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关联交易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及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未能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亦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方案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要求变更、且任何一方不认可该等变更方案,则此次合作事项存在变更、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就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就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并一致同意。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公司与招商局集团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与招商局集团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此次与招商局集团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宜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与招商局集团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Cathay Industrial Biotech Ltd.的通知,实际控制人XIUCAI LIU(刘修才)博士正在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下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五个交易日,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与上海曜勤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设立,以下简称“上海曜勤”)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上海曜勤(拟设立)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披露的《公司与上海曜勤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双方在生物基聚酰胺产品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发挥产业链上的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的批准和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

  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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