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 欢
6月25日晚间及6月26日早间,亚太实业发布了两份公告,首份公告称,由于未能在最后宽限期内(6月22日)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公司存在可能引起诉讼或丧失临港化工的控制权及失去主营业务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不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而第二份公告则表示,公司已于6月25日支付了8721万元的第四期股权转让款。
受上述消息影响,亚太实业6月26日实现涨停,当日报收于4.36元/股。不过,公开资料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亚太实业货币资金余额仅为3255.32万元,那么,公司是如何支付上述款项的?此次逾期还款又能否令其成功“续命”?
第四期转让款一拖再拖
往前回溯,2020年3月份,亚太实业与河北亚诺、雒启珂、刘晓民及李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收购临港化工51%股权,交易价格为2.91亿元,股权收购已于2020年6月17日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上述款项共分四期支付,亚太实业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支付第一期股权交易款8721万元,于2020年8月31日前支付第二期股权交易款5814万元,于2021年1月4日前支付第三期股权交易款5814万元。前三期股权交易款均已支付,未出现违约情况。
据记者了解,由于临港化工完成了业绩承诺,亚太实业应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8721万元,若公司应付而尚未付款总额达到交易总价款的20%的状态持续达20日或非持续但累计达40日时,公司应向河北亚诺支付交易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同时河北亚诺有权要求公司将未付款部分对应的临港化工部分股权(15.3%)过户给河北亚诺。
亚太实业应付未付状态持续达20日的截止日期为5月31日、或非持续但累计达40日的截止日期为6月20日。由于资金紧张,公司一直没能支付最后一笔转让款。5月31日,亚太实业收到河北亚诺出具的《催告函》,给予公司最后宽限期限至6月22日。
6月25日晚间,亚太实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6月23日收到河北亚诺出具的《关于终止合同的通知函》,股权转让款最后宽限期已过,公司未能支付上述款项,因此河北亚诺决定宣告股权转让协议终止。
值得关注的是,亚太实业主要收入和利润均来源于临港化工。“若亚太实业无法按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公司对临港化工的持股比例将降为35.7%,丧失对临港化工的控制权,面临失去主营业务的风险,同时还要承担违约责任。”中企资本联盟主席杜猛此前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因此,亚太实业想尽一切办法筹措资金,终于在超出最后期限的第三天还清了最后一期转让款。
2亿元借款期限仅为3个月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亚太实业货币资金余额仅为3255.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3亿元,负债合计高达4.07亿元。
那么,“囊中羞涩”的亚太实业是如何交付剩余转让款的?亚太实业6月26日早间发布公告称,6月25日,公司与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签订了《委托支付函》,公司委托广州万顺代为向河北亚诺支付了第四期股权转让款8721万元,购买临港化工51%股权的对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转让款虽已支付,但河北亚诺早于6月23日就宣告股权转让协议终止,同时要求亚太实业将临港化工15.3%的股权无偿向河北亚诺转让,此外亚太实业应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河北亚诺支付交易总价2.91亿元的5‰作为违约金。
因此,亚太实业能否成功“续命”尚未可知。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正在与河北亚诺沟通协商其他相关事项。”
那么,广州万顺为何会替亚太实业支付最后一期转让款?事实上,早在6月21日,亚太实业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借款并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显示,亚太实业因自身资金及经营需要,拟向广州万顺借款2亿元,公司将持有的亚诺化工51%股权质押给广州万顺,并办理质押登记;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措施。
天眼查App显示,广州万顺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1亿元,是一家从事研究和试验发展为主的企业。
对于亚太实业借钱“续命”,看懂App相关分析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种应急手段,如果公司能够通过借款完成收购,同时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盈利能力,就能够化危为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2亿元的借款期限仅为3个月,年化利率为4.35%。“如果亚太实业不能按期还款,会进一步加剧当前的负债压力。若出现大规模资金空缺,且企业的经营状况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很可能会出现资金链断裂与退市的风险。”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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