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国永先生、聂树刚先生、赵砚青先生、陈晓娟女士、张万征先生、孙培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芮鹏先生、谭博学先生、肖海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芮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谭博学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肖海龙先生和芮鹏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刘国永先生、聂树刚先生、赵砚青先生、陈晓娟女士、张万征先生、孙培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芮鹏先生、谭博学先生、肖海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监事会提名,同意推选徐传伦先生、战新刚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二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 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国永,男,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无线电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至1992年7月,任淄博计算机公司研发工程师;1992年8月至1995年8月,任淄博远动技术研究所主任工程师;1995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淄博科汇电气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任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6年3月至2014年7月,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8年10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刘国永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8,433,412股,间接持有公司22,581,811股,合计持有31,015,223股。刘国永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聂树刚,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2000年6月至2007年3月,任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7年3月至2014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8年10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聂树刚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6,521,480股,间接持有公司21,982,189股,合计持有28,503,669股。聂树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砚青,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1991年10月至1994年7月,任职于淄博三元电子通讯有限公司;1994年8月至1996年12月,任淄博正大报警器材厂副厂长;1997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职于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2006年3月至2014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赵砚青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4,849,000股,间接持有公司13,128,960股,合计持有17,977,960股。赵砚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晓娟,女,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注册税务筹划师。1999年7月至2008年12月,历任山东富澳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出纳、会计、主管会计、财务部长;2009年1月至2014年7月,历任淄博智洋电气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陈晓娟女士为公司员工,直接持有公司1,130,321股,间接持有公司332,800股,合计持有1,463,121股。陈晓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万征,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应用电子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2002年1月至2008年9月,任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08年10月至2014年7月,历任公司硬件设计部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董事、直流事业部总经理、总工程师;2017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万征先生为公司员工,直接持有公司393,694股,间接持有公司266,240股,合计持有659,934股。张万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培翔,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06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昌邑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部门;2007年7月至2014年7月,历任公司业务经理、营销中心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监事、营销中心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公司董事、营销中心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孙培翔先生为公司员工,直接持有公司594,341股,间接持有公司266,240股,合计持有860,581股。孙培翔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谭博学,男,195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机专业。1982年3月至1999年1月,任山东农业机械化学院教师;1999年1月至2003年5月,任山东工程学院经济学院院长、教授;2003年5月至2014年1月,任山东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教授;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山东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三级,硕士生导师;2018年3月退休;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谭博学先生不是公司员工,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肖海龙,男,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2003年3月至2007年8月,任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2007年9月至2015年2月,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合伙人;2015年3月至2019年2月,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2019年3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肖海龙先生不是公司员工,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芮鹏,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2002年9月至2003年9月,任深圳发展银行柜员;2004年9月至2007年1月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2007年3月至2014年2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上海奇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董事总经理、风控合规负责人,现任董事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芮鹏先生不是公司员工,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传伦,男,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1996年7月至1997年10月,任职于山东南定玻璃厂;1997年11月至2006年4月,任山东中惠仪器有限公司质量部长;2006年5月至2014年7月任公司软件中心经理;2014年8月起历任公司直流事业部副总经理、运营中心副总经理、安全总监等,现任公司监事。
徐传伦先生为公司员工,直接持有公司80,000股,间接持有公司133,120股,合计持有213,120股。徐传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战新刚,男,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高级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08年7月,任山东科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1年5月,任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应用软件室副主任;2011年5月至2016年7月,任山东容弗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软件研发部经理;2016年8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软件总监;2019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监事、软件研发中心总经理。
战新刚先生为公司员工,直接持有公司112,000股。战新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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