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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3-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7月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上述议案1~议案10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上述议案1~议案1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同期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 1.00、2.00 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三)。

  2、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

  2023年7月1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三楼证券资本部。

  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7月10日下午16:30分前送达、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本部,邮编:412007

  (2)联 系 人:沈娜

  (3)联系电话:0731-28591247

  (4)联系传真:0731-28591125

  (5)邮    箱:sn-fz@trsgroup.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7”,投票简称:“唐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7月12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说明: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附件三: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姓 名: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至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3-065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担保相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担保相关内容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为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料提供担保”中,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供应商(含供应商下属厂、分子公司)采购原料,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99,910万元。

  2、鉴于公司、子公司业务开展及经营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述担保进行如下调整: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供应商(含供应商下属厂、分子公司)采购原料,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增加10,700万元,即由不超过99,91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10,610万元,并调整相应担保额度有效期,具体明细如下(调整、新增部分以字体加粗显示):

  

  在本次调整担保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原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涉及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99,910万元将不再适用,即适用调整后的额度为不超过110,610万元。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他内容不变。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71)中的“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担保相关内容,是基于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原料采购的需要,调整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调整担保相关内容的议案》。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6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2,953.76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73%;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32,654.28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8.93%;公司及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8,495.2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5%,为子公司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对外逾期担保,大农担保对担保业务已提取相应风险储备金、保证金等,基本覆盖逾期担保金额,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3-06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各项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实施的背景和目的,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拟定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非经常损益表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 39525号《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八、《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及填补措施,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九、《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需要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有助于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授权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发行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十一、《关于调整担保相关内容的议案》

  本次调整担保相关内容,是基于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原料采购的需要,调整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调整担保相关内容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南宁、赵宪武、陈小军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3-06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5日下午14时3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6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5名监事均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文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公司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董事会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因公司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部门规章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各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针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 38264号《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非经常损益表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 39525号《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3-06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5日下午15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6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董事会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董事会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因公司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部门规章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各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针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 38264号《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非经常损益表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 39525号《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进行,在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

  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担保相关内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担保相关内容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分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该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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