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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下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席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陈榕女士因退休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陈榕女士离任后,公司将空缺一名董事。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席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董事候选人席军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退休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题如下:

  审议《关于提名席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为:(1)截至2023年7月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3-044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退休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榕女士的书面报告,陈榕女士因退休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亦不在公司任职。陈榕女士的离任事项自书面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榕女士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榕女士持有本公司625,815股股份,同时陈榕女士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需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陈榕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其优秀的专业能力及职业素养,为公司高速成长和稳健经营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陈榕女士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3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席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席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席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提名席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席军先生简历。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席军先生简历。

  席军,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2003年入职公司,曾任公司品管经理、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理、生产总监,现任福建圣农食品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任江西圣农食品有限公司监事、江西圣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福建领圣商贸有限公司监事、福建南平源丰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政协抚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席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6,529股股份。席军先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其他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席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席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3-045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6日(星期四)。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6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本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四)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7月10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圣农总部办公大楼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54100

  联系人:廖俊杰、曾丽梅

  联系电话:(0599)7951250

  联系传真:(0599)7951250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299

  2. 投票简称:圣农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仅审议一项议案,不设置总议案,股东需对具体的议案进行投票,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3-046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榕女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5,05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94%,其中,2022年12月31日前,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08,605股且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23年1月1日至本次减持计划届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022年12月30日陈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2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董事陈榕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陈榕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208,6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现因陈榕女士退休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亦不在公司任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退休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因此,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获得的股份;参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2、陈榕女士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陈榕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终止实施。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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