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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61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13.82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3.85元/股

  ● 福新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年6月27日

  ● 目前“福新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号)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公开发行了429.018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2,901.80万元,并于2023年2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新转债”,债券代码“111012”。

  福新转债存续期6年,转股期限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9年1月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4.0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6,764,4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5,352,88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福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02元/股调整为13.8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7)。

  一、 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无法成就;《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有1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有2名激励对象被辞退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中有2名激励对象被辞退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40,978股予以回购注销。其中《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无法成就回购781,478股,回购价格8.73元/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1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回购21,750股,回购价格8.73元/股;2名激励对象被辞退离职回购72,500股,回购价格8.99元/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中2名激励对象被辞退离职回购65,250股,回购价格8.92元/股。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应按照《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调整“福新转债”转股价格。

  二、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根据上述约定,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适用调整公式:P1=(P0+A×k)/(1+k),根据本次回购情况,即P1=(P0+A1×k1+A2×k2+A3×k3+A4×k4)/(1+k1+k2+k3+k4)。其中P0=13.82元/股,A1为8.73元/股,A2为8.73元/股,A3为8.99元/股,A4为8.92元/股,k1为-0.442%(-781,478/176,764,425),k2为-0.012%(-21,750/176,764,425),k3为-0.041%(-72,500/176,764,425),k4为-0.037%(-65,250/176,764,425),股份总数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前的总股数176,764,425股为计算基础。

  即“福新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3.82元/股调整为13.85元/股。调整后的“福新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7日起生效。

  目前“福新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不涉及转债停止转股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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