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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周欢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欢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且其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周欢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有关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周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司新宇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司新宇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731-87191777-8088

  邮箱:zqb@sokan.com.cn

  地址: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周欢女士简历:

  周欢女士,198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5月至2021年4月就职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监事、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总监助理。2021年4月加入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部长、投资经理。

  截至目前,周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司新宇女士简历:

  司新宇女士,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湖南大学经济学硕士,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2020年10月加入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投资者及媒体关系管理主管。

  截至目前,司新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6月20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条件,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非融资性保函等(具体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周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司新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6月20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9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4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152,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7,125,685.2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9,026,314.7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2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9927号)。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6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募投项目建设,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全球市场、行业环境变化及募投项目建设等实际情况,经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已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条件,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特点,相关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投资风险相对较小。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发生,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对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松井股份本次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松井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松井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非融资性保函等(具体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该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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