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股份进展公告之前,铜陵高新企航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铜陵高新”)持有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082,5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股份来源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公司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铜陵高新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46,5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减持时间区间: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即 2023 年5月24日至 2023 年8月23日)。
2、铜陵高新于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564,100股、865,400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42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铜陵高新企航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备注:铜陵高新于2023年5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07%。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铜陵高新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资金需求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减持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股东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3-050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73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8%,通过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0,3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通过汕头市新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54,25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1%。截至本公告日,王壮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0,86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56.88%。
王壮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1,5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06%。截至本公告日,王壮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36,860,000股,占王壮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总股本的59.91%。
一、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通知,获悉王壮鹏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
2、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控股股东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相关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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