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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3-031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94,967,581股,占本行A股股份的2.6915%,占本行股份总额的1.6316%。

  2.上述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7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977,251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26号),本行于2019年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本行已发行的股份总额为4,058,712,749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本行股份总额增至4,509,690,000股。

  2.本行A股上市后股份总额变动情况

  2022年1月,本行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股份,A股配股实际发行股份781,754,230股,已于2022年1月28日上市流通;2022年2月,本行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H股股东配售股份,H股配股实际发行股份528,910,494股,已于2022年2月11日上市流通。上述A股和H股配股发行完成后,本行股份总额由4,509,690,000股增至5,820,354,724股。

  截至2023年6月20日,本行股份总额为5,820,354,724股,其中,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3,528,409,250股,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H股)2,291,945,474股。A股包括有限售条件股份513,661,353股,无限售条件股份3,014,747,89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为94,967,581股,占本行A股股份的2.6915%,占本行股份总额的1.6316%。上述股份为本行A股上市前,本行股东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称: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通集团”)于2018年6月29日受让所得。因受让股份之时,华通集团向本行派驻股东监事,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华通集团属于本行主要股东,其书面承诺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的锁定期将于2023年6月29日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

  华通集团承诺,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即94,967,581股),也不向发行人回售上述股份。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华通集团承诺,自取得股权之日(2018年6月29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即94,967,581股,具体原因请见上文)。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包括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对应的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行上市资金的情形,本行也未违规为其提供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共计94,967,581股,占本行A股股份的2.6915%,占本行股份总额的1.631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户,为华通集团。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及上市流通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注:上表系截至2023年6月20日休市后的数据。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注:1.上表系截至2023年6月20日休市后的数据。

  2.上表变动情况系根据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而作出,实际情况以登记结算公司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本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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