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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恩汽电”)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豪恩汽电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或托管人的重大关联方。豪恩汽电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78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国信证券或其重大关联方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豪恩汽电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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