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ST慧辰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6月27日收到新疆慧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聪投资”)的《关于违规减持股份的致歉信及情况说明》,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失误,于2023年6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200,000股,减持金额3,446,000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本次减持属于违规减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股东慧聪投资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13,75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60%,不超过其自身持股的50%。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股东慧聪投资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13,75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60%,不超过其自身持股的50%。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0号),目前仍处于立案调查期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本所业务规则,被本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违规减持前,慧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60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0%。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慧聪投资于2023年6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200,000股,减持金额3,446,000元,此次违规减持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本次减持后,慧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40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
二、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的致歉及处理情况
1、慧聪投资向公司说明,此次违规减持主要系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并已深刻认识到上述事项的严重性,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承诺未来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切实严格遵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与公司的沟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2、慧聪投资承诺自上述违规减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后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回购前述减持的200,000股。
3、公司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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