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3-030
本次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公司”)于 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张建林先生、董事顾月江先生、董事孙建平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彪先生(以下 简称“本次减持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16,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9%)。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本次减持人员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注:(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上表部分数据计算值按照四舍五入计入。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事项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目前,本次减持人员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人员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人员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5、本次减持人员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本次减持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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