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31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由公司董事长邱子欣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长邱子欣(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了本次会议;总工程师李益民、副总经理李莎燕、财务总监赵义勇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静、李明天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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