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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一致行动人之间 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先生增加其持有100%份额并由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宽投幸运星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宽投10号基金”)作为一致行动人,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宽投10号基金转让不超过2,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0%。

  ● 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外部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计划概述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因其个人资产规划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先生拟于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9月1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其持有100%份额并由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宽投10号基金转让不超过2,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0%。曹政先生已与宽投10号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确认宽投10号基金为曹政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具体计划内容详见上述公司已披露的公告。

  二、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曹政先生的《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完成的告知函》,曹政先生分别于2023年6月21日及2023年6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宽投10号基金合计转让股票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曹政先生持有宽投10号基金100%份额,在股份转让前曹政先生已与宽投10号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将其增加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实际控制人之一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内部转让的基本情况

  

  2、股份来源

  本次内部转让的股份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所转增的股份,其中IPO前取得股份于2022年7月22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3、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前后曹政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注1:因曹政直接及通过杭州杭可智能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杭可集团正在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股份数量会随之发生变化,因此本公告披露的曹政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中间接持有的股数系按照杭可集团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持股数及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的总持股数129,305,968计算。

  注2:占总股本比例合计数与分项之和不一致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曹政先生本次股份转让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外部的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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