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icbcc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在开始办理申购后,投资者可在每个开放日进行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后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开放申购后,投资者可在每个开放日进行申购;对于每份有效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或转换转入确认日(对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或转换转入确认日的第3年的年度对应日(如无该对应日的,则顺延至下一日)止的期间。投资者可以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的开放日内进行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风险提示:
1、本基金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发售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2、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目标”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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