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注1:上表中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德控股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2:明德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76,927,1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68%:其中直接持股2,376,927,139股,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000,000股,通过因发行可交换债券而开立的担保及信托专户“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股200,000,000股。上述合计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质押股份数量、质押股份比例,均考虑了明德控股通过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及质押公司股份的情况。
明德控股所持公司已质押股份及未质押股份不涉及被冻结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德控股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明德控股将及时通知公司,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2、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