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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3-032

  

  持股5%以上的股东郭丰明先生、郭泽珊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持有本公司股份91,537,1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1.92%)的股东郭丰明先生,计划在以上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其中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持有本公司股份11,570,2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56%)的股东郭泽珊女士,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1%。

  公司于近日收到郭丰明先生、郭泽珊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6月27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股东郭丰明先生、郭泽珊女士减持股份数量未达到减持计划数量。具体减持实施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存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权益分配产生的送转股情况,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均做了相应调整。

  (二)、预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存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权益分配产生的送转股情况,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均做了相应调整。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郭丰明与郭泽珊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到期,其在减持计划内减持股份事项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

  2.股东郭丰明与郭泽珊的减持计划此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公司已就其减持计划内减持股份相关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股东郭丰明减持计划内减持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后续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郭丰明先生、郭泽珊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相关信息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前持股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拟减持的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郭丰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4,920,1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9,840,35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郭泽珊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695,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任意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任意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2、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郭丰明与主要股东郭泽珊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3)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0%。如公司上市后存在派发 股息、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价格、数量变化的情况,上述股份价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郭丰明、郭泽珊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郭丰明、郭泽珊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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