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3-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因1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及信息披露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第九次董事会和第十届第九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1名激励对象赵宏光因主动辞职,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因此赵宏光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8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12,967,000元。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对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3-029)。
2023年4月29日,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临2023-030)。截至申报期届满之日,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出异议,也未出现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中“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第二款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原董事长赵宏光因个人工作变动辞去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赵宏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为12,967,000元。
(二) 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赵宏光1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80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3,710,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770879),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0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预计上述3,800,0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7月3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72,753,072股变更为668,953,072股,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 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来源、注销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待本次回购注销在中登公司完成股份注销后,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