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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风险等级评价说明

  

  (2023年6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旗下公募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审慎评估,评价方法及体系如下所示:

  一、风险评价内容

  公募基金风险评价应当坚持多维度综合评价原则,综合考量基金的流动性、到期时限、杠杆情况、结构复杂性、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募集方式、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同类产品过往业绩等多种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基金应当按照基金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基金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基金;

  (二)基金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基金;

  (三)基金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基金;

  (四)基金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基金;

  (五)基金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基金;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基金;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二、评价方法及风险分级

  对于首次发行、存续期内定期开放的公募基金风险评价应充分考虑基金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历史规模和持仓比例,结构化程度、过往业绩及基金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成立以来有无违规行为发生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一)根据公募基金的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对不同类型的基金进行风险评分:

  1.股票型基金的风险评分为6分;

  2.混合型基金的风险评分为4分;

  3.债券型基金风险评价为2分;

  4.货币市场基金、避险策略基金的风险评分为1分。

  (二)根据公募基金的流动性设置风险加项:

  1.基金封闭期限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同时基金份额在封闭期内不可流通转让的,风险加项为+3分;

  2.基金封闭期限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同时基金份额在封闭期内可流通转让的,风险加项为+2分;

  3.开放式基金风险加项为0分。

  (三)根据公募基金结构化程度设置风险加项:

  1.分级债券型、股票型、混合型基金,风险加项为+3分;

  2.其他分级基金,风险加项为+4分;

  3.非分级基金,风险加项为0分。

  (四)根据公募基金募集方式、最低起投金额、过往业绩等进行风险调整,风险加减项范围为-3分到+3分,具体考虑因素包括:

  1.基金的历史规模和持仓比例;

  2.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基金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

  3.基金成立以来有无违规行为发生;

  4.投资标的流动性;

  5.投资商品、商品期货、股指期货及证监会允许的其他衍生金融产品的比例及投资衍生品的目的;

  6.投资风格,具体包括对冲、套利、投机等;组合中单只股票集中度、单只债券集中度、行业集中度等;基金投资过程中杠杆使用度;

  7.杠杆基金,FOF等其他创新产品因素;

  8.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9.基金资产的估值政策;

  10.基金属于非定制基金或定制基金;

  11.基金最低起投金额是否大于1万元/笔。

  对于不同类型的子份额的流动性安排和风险存在明显差异的分级基金,应对不同类型的子份额分别进行风险评价。

  公司公募基金风险评级分为五个等级,在对多方面风险进行评分并进行加总后得到风险评价总分,不同的风险评价总分对应不同的风险等级,具体对应关系如下所示:

  1.低风险等级(R1):分值低于2分;

  2.中低风险等级(R2):分值介于2(含)-3(含)分;

  3.中风险等级(R3):分值为介于3-4(含)分;

  4.中高风险等级(R4):分值介于4-6(含)分;

  5.高风险等级(R5):分值高于6分。

  三、公募基金风险等级评估结果(2023年6月)

  上述基金风险等级评价说明仅代表本公司的观点,投资者亦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以及过往的基金定期报告等相关信息,以充分判断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上述基金风险等级评价说明仅适用于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客户,其解释权归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投资者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和风险揭示,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型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投资者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三)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特殊类型产品风险揭示:

  1.如果投资者购买的产品为货币市场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如果投资者购买的产品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或者基金合同约定了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在封闭期或者最短持有期限内,投资者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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