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长江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新华集团”)。
●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金额:3,500万元,系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省新华集团担保金额为3,500万元。除本次担保外,公司未向省新华集团提供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累计余额为18,54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额)。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事项概述及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的主要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省新华集团向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限度为3,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情况及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子公司的融资能力,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10.51亿元(含)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5,1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授权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具体审议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有关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长江传媒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长江传媒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
鉴于省新华集团目前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公司拟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内,将其中尚未使用的3,500万人民币担保额度调剂至省新华集团,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实际为省新华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6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698024732C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9日
注册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发展大道33号
法定代表人:邱从军
注册资本:柒亿伍仟柒佰捌拾玖万圆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电子出版物复制;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图书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物业管理;品牌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文艺创作;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打字复印;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省新华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三、担保事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系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省新华集团经营管理稳定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一)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累计余额为18,54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20%。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二)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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