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3-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研生命”)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5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3〕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资料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交所提供完整的书面回复意见等相关文件。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上交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披露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公司本次重组提交的申请文件中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的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文件所引用的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有效期为基准日后6个月内,即相关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截至目前,相关财务资料有效期接近到期,为保证审核期间财务数据的有效性,需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加期审计,并补充提交相关文件,公司特向上交所申请中止审核本次重组事项,并将在财务数据更新完毕后申请恢复审核。
本次中止审核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加期审计等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立即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审核。
本次重组尚需经上交所核准、中国证监会注册方可正式实施,最终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与注册,以及取得上述核准与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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