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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质押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胡锦生先生。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9,2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9%,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14.51%)。

  ● 本次再质押股份数量10,8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6%,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17.04%)。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2020年6月29日,胡锦生先生将持有的5,500,000股司太立无限售流通股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交易日为2021年6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2021年6月29日,胡锦生先生与国泰君安就上述业务办理展期手续,购回交易日变更为2022年6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2022年6月29日,胡锦生先生与国泰君安就上述业务办理展期手续,并将其持有的2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与国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手续,购回交易日变更为2023年6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2022年7月8日,胡锦生先生与国泰君安就上述业务办理了补充质押手续,完成补充质押1,50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2023年6月2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胡锦生先生通知,胡锦生将其质押的9,220,00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股份再质押的具体情况

  2023年6月28日,胡锦生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8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6%,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17.0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再次质押给国泰君安。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四、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质押到期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上述股票质押期限届满前,股东将通过自有资产处置变现、银行贷款、股票分红、减持公司股份、对外投资收益等多种途径获得还款来源,具备较强的偿还能力。

  2、控股股东当前不存在通过非营业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当前资信状况良好,其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股份当前不存在被冻结或强制平仓等风险,不会对其向公司委派董事席位、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当前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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