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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两位股东的权益变动分别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Shunwei Ventures III(Hong Kong)Limited(以下简称“顺为”)持有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数量为5,709,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09%;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金米”)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5,516,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89%。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顺为及天津金米分别发来的《关于减持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达到(超过)1%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具体减持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顺为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减持比例按照公司最新股本93,691,616股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主体顺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天津金米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减持比例按照公司最新股本93,691,616股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主体天津金米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5、被动稀释情况:公司实施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成就并分别完成归属,于2021年9月15日上市流通123,758 股、2021年12月20日上市流通15,885股、2022 年9月9日上市流通 158,569 股、2023年1月6日上市流通 4,213股。2022年5月17日,经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 股。上述变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6,666,667股变更至93,691,616股。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

  1. 股东天津金米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数量为2021年度转增前股份数量,对应转增后的股份数量为6,429,033股;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数量为当前实际持有股数(已考虑转增影响);

  2. 以上所有表格中比例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两位股东的权益变动分别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属于正常减持行为及被动稀释,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上述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顺为、天津金米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5,000万至10,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00元/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7日。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5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94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1%,并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二)2023年6月2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3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11%,回购最高价为341.90元/股,回购最低价为291.52元/股,回购均价315.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4,259,937.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4月2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公告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高在此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四、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中包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53,300股。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253,300股,将通过一次性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本次累计回购股份过户至公司2023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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