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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上接D55版)

  (上接D55版)

  通过以上分析,主营业务成本预测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折现率的确定

  税后折现率的选取

  详见“问题九(2)回复:第一部分、(一)、3、折现率的确定。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持续经营期内的企业实际资本结构与目标资本结构相一致,资本结构分别为股权E/(E+D)=63.50%,债权D/(D+E)=36.50%。

  税后折现率参数的确定

  Re权益资本成本

  详见“问题九(2)回复:第一部分、(一)、3、折现率的确定。

  ①系统风险系数β

  详见“问题九(2)回复:第一部分、(一)、3、折现率的确定。

  我们取上市交易的3家能源管理服务相关公司在评估基准日最近60个月原始β值的加权平均值,经资本结构修正后作为本次评估β值的取值,为:β=0.6583。

  本次选取的3家建筑幕墙相关上市公司分别是洪涛股份、瑞和股份、建艺集团,主营业务与被评估企业相比,是目前上市公司中最接近的,这3家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②Rf无风险报酬率

  详见“问题九(2)回复:第一部分、(一)、3、折现率的确定。

  ③“ERP”(Rm-Rf)市场风险溢价

  详见“问题九(2)回复:第一部分、(一)、3、折现率的确定。

  ④Rc企业特有风险调整系数

  考虑企业生产经营与参照企业的优势和劣势,市场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和市场与行业风险,确定企业个别风险调整系数Rc的测算详见下表:

  

  根据以上数据测算结果,计算Re为:

  

  权益资本成本为10.77%%。

  1)Rd债务资本成本

  详见“问题九(2)回复:第一部分、(一)、3、折现率的确定。

  (1)税后折现率的确定

  根据以上数据测算结果,计算WACC为:

  

  =63.50%×10.77%+36.50%×(1-25%)×4.30%

  =8.02%

  (2)税前折现率的确定

  详见“问题九(2)回复:第一部分、(一)、3、折现率的确定。

  ①税后现金流量计算

  税后现金流量的计算以税前现金流量为基础,考虑所得税影响后计算确定。本次评估中,税后现金流量计算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②税前现金流量计算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③税前折现率计算

  依据税后现金流量、税后折现率计算得出现金流量现值,以此为基础,采用迭代法计算税前折现率为11.20%。

  二、结合科技幕墙经营业绩说明、商誉减值的具体迹象及其发生时点,说明本期及以前年度的商誉减值是否充分、合理

  1、科技幕墙历史年度经营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人民币元

  

  2、减值迹象及发生时点

  经对科技幕墙所处资产组减值迹象进行分析,未发现科技幕墙所处资产组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3、公司本期及以前年度计提的商誉减值是否充分、合理

  (一)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事宜涉及的该公司并购深圳市中装科技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组合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为: 中铭评报字(2021) 第6033号) ,评估结论为: 中装建设合并报表中科技幕墙可确指长期资产组公允价值合计为380.15万元,可收回金额不低于826.00万元(大写捌佰贰拾陆万元整)。

  (二)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出具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并购中装科技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为: 鹏信资评报字(2022) 第S038号) ,评估结论为: 深圳市中装科技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资产组(含商誉)可回收金额评估价值为512.96万元(大写: 伍佰壹拾贰万玖仟陆佰元整),不低于账面价值。

  通过前述科技幕墙历史年度经营数据可以看出,科技幕墙经营业绩整体呈上升趋势,2021年度经营业绩虽有所下降,主要受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的工程进度降低所影响,但由于并购商誉较低,2021年度经商誉减值测试后仍未触发商誉减值,同时,根据上一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业绩预期完成情况,不存在实质的减值迹象,故公司本期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计提为零具有充分性及合理性。

  第五部分 新疆新能深科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众创空间科技创投有限公司

  一、关键参数

  

  注:根据新疆新能深科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众创空间科技创投有限公司已签订的合同、协议、发展规划、历年经营趋势、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对商誉减值测试基准日未来五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利润忽略经营的波动性进行预测。根据以上企业的历史经营趋势,结合行业市场规模以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对未来年度收入进行预测,以上公司2023年-2027年预计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如下:

  新疆新能深科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76%、6.87%、5.20%、3.49%、1.76%。

  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

  深圳市中科众创空间科技创投有限公司:94.60%、5.05%、4.03%、2.95%、1.97%。

  以上资产组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二、结合相关资产组经营业绩、商誉减值的具体迹象及其发生时点,说明本期及以前年度的商誉减值是否充分、合理

  1、经营业绩

  (1)新疆新能深科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2)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3)深圳市中科众创空间科技创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2、减值迹象及发生时点

  经对新疆深科园、中装市政园林、中科众创所处资产组减值迹象进行分析,未发现以上资产组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3、公司本期及以前年度计提的商誉减值是否充分、合理

  (1)新疆深科园:通过前述新疆深科园历史年度经营数据可以看出,新疆深科园不论从主营业务收入还是净利润均处于不断增长,不存在实质的减值迹象,故公司本期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计提为零具有充分性及合理性。

  (2)中装市政园林:由于公司经营、行业市场等未发生明显不利变化,商誉自形成以来未出现明显不利变化,且经测算,商誉未发生减值,公司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计提为零具有充分性及合理性。

  (3)中科众创:由于公司经营、行业市场等未发生明显不利变化,商誉自形成以来未出现明显不利变化,且经测算,商誉未发生减值,公司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计提为零具有充分性及合理性。

  第六部分 深圳市中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结合中贺工程经营业绩说明、商誉减值的具体迹象及其发生时点,说明本期及以前年度的商誉减值是否充分、合理

  1、经营业绩

  

  2、减值迹象及发生时点

  根据中贺工程历史年度经营业绩可以看出,中贺工程在并购当年(2021年度)由于并购行为致使其当年业绩出现了下滑且出现较大亏损,其在2022年度经营业绩更是出现了持续性的下滑迹象以及持续性大额亏损的情形,根据评估人员与中贺工程管理层访谈了解,主要原因如下:

  (1)中装建设子公司中装建筑科技2021年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竞拍的方式取得中贺检测80%的股权,于2021年1月13日取得其控制权,中装建设以2021年1月13日为购买日将中贺检测纳入合并范围。2021年收购后中装建设对中贺检测进行重整,重新购买设备、招募人员并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升级,人员从2020年的29人到2021年底50人,2021年新购买设备139万元,并对到2021年底中贺检测已到期的资质进行重新申请,导致其2021年收入减少支出增加。

  (2)中贺检测纳入评估范围时检测参数只有400个左右,截至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预测时点公司的检测参数已扩大至1500个以上。

  (3)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预测时点中贺检测已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国家实验室认可和国家检验机构认可,且预计2022年8月底能完成国家实验室认可和国家检验机构认可。

  因此在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预测时点尚无法判断中贺检测收购后的生产经营的具体变化情况及具体的变化时间,商誉未发生明显的减值迹象,故在2021年度未计提商誉减值。

  3、公司本期及以前年度计提的商誉减值是否充分、合理

  通过前述中贺工程历史年度经营数据可以看出,中贺工程经营业绩在2022年度出现了持续性下滑以及持续性亏损,并形成实质性的商誉减值迹象。另根据中贺工程2022年度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中贺工程2022年度已资不抵债,综合其历史年度经营业绩情况综合考虑,中贺工程未来经营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本次商誉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确定,并根据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编制财务报告需要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深圳市中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资产组(含商誉)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3)第A101号)评估结论为参考计提商誉减值,本期商誉计提具有充分性及合理性。

  年审机构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相关的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及东部物业工商登记资料等,了解相关交易背景和交易过程中的关键事项;

  2、查阅东部物业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相关协议,分析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合并成本确定的合理性,核查商誉确认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交易实质;

  3、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4、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5、查阅了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相关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管理层委聘的外部评估师的胜任能力、复核外部评估师的评估报告,并将关键参数与东部物业的历史业绩、期后业绩及行业统计资料等进行比较,评价管理层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的假设和关键判断的合理性,判断商誉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6、复核商誉减值计算的正确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对收购深圳市东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已如实披露;

  2、公司收购东部物业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求,收购价格公允;

  3、商誉的初始确认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4、各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中参数选取合理,商誉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规定。本报告期计提的商誉减值充分、合理,以前年度未发现存在商誉减值的情况。

  问题十: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4,875.02万元,同比增长104.85%,其中,账龄1年以下预付账款4,767.82万元,占比达97.80%。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报告期期末及期初预付账款按性质分类表,并说明报告期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逐笔列示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账款及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名称、预付金额、账龄、具体产品或服务内容、截至回函日的交付情况、尚未结转的原因及预计结转时间、预付进度及额度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等。

  (3)核实预付账款交易对方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在此基础上说明相关预付款项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你公司资金的情形。

  请年审机构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问题(3)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问题十:(1)补充披露报告期期末及期初预付账款按性质分类表,并说明报告期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报告期期末及期初预付账款按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报告期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如下:

  1、预付股权转让款1,650万元,占报告期增长金额的66.13%,属于非日常经营的预付款项,具有偶发性;

  2、受市场下行,行业供应链上挤下压影响,工程板块预付材料款较年初增加575.17万元,增幅30.40%,物业板块预付水电维修基金等物业运维费较年初增加230.78万元,增幅61.16%;

  3、预付保险、充值卡等其他零星费用较年初增加39.32万元,增幅35.63%,主要系物业板块客户增加,预付充值卡成本增加。

  综合上述原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大幅增长具有偶发性和行业影响,没有经营管理的大幅变动,是合理可控的。

  问题十:(2)逐笔列示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账款及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名称、预付金额、账龄、具体产品或服务内容、截至回函日的交付情况、尚未结转的原因及预计结转时间、预付进度及额度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等。

  一、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  万元

  

  (续上表)

  

  二、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续上表)

  

  问题十:(3)核实预付账款交易对方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在此基础上说明相关预付款项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你公司资金的情形。

  经公司核查,预付账款交易对手方深圳市深科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我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技园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少数股东,预付金额1650万元。

  有关此次交易情况说明:深圳市深科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技园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少数股东,其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18%(未达5%)的股份,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6.3.3款,其控股股东不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故深圳市深科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相关预付款项不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我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控股深圳市科技园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装建设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收购深圳市科技园物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基于上述交易背景,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深科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22年11月9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深圳市深科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向深圳市嘉泽特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深圳市科技园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的9.7452%股份,转让对价为人民币3,30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依照深圳市科技园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的100%股权价值33,862.74万元确定。转让价款分2次支付,每次支付比例50%。2022年11月支付首期价款,形成预付款1,650万元,2023年2月支付了第二期股权价款,同期完成股权交割。

  本次交易是股东之间的股权交易,不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剩余其他预付交易对方经我司逐一核实结果如下:均与我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问题十:(4)请年审机构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问题(3)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机构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预付账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是否有效;

  2、获取报告期内预付账款明细表、往来辅助账,了解期末主要供应商的预付金额、交易背景等情况;

  3、根据获取的明细表、往来辅助账,对期末余额与上期期末余额进行比较,了解并分析其波动原因及合理性;

  4、对其期末余额较大的预付账款进行函证程序,并对函证的收、发进行控制;

  5、获取报告期内预付账款账龄表,并对其进行复核;了解账龄在一年以上预付款项挂账的原因;

  6、抽取期末余额较大的供应商对其进行合同检查;

  7、获取关联方清单;查询重要供应商的工商登记信息,核实其与公司的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是否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检查预付账款期末相关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通过对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与上期末余额进行比较分析,公司预付账款期末大幅增长是合理的;

  2、公司年报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账款核算、披露准确;

  3、预付账款交易中,与深圳市深科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交易为股权交易,不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交易对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抽查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的预付对象,经核查相关交易对方工商登记信息,核实交易对方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并检查交易合同、支付凭证等资料,我们认为:

  1、深圳市深科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技园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少数股东,深圳市深科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是股东之间的股权交易,相关预付款项不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深圳市西锐商贸有限公司、江阴市广联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经典兰亭文化艺术(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升钢材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相关预付款项不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问题十一: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93亿元,其中,押金及其他1.49亿元,报告期同比大幅增长524.01%,保证金1.17亿元。其他应收款累计计提坏账准备0.97亿元,期末账面价值1.96亿元。请你公司:

  (1)说明其他应收款中押金及其他的主要核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及背景、欠款方、与公司关联关系、账龄、历年坏账计提情况等,并说明报告期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补充披露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十名其他应收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称、关联关系、欠款金额、款项性质、账龄及预期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情况、预计收回时间等。

  (3)按账龄披露部分显示,你公司账龄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2.14亿元(账面余额,下同),占比73.08%,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0.92亿元,占比31.32%。请你公司说明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其他应收款资金流向核查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等违规情形。

  (4)结合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说明你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请年审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问题十一:(1)说明其他应收款中押金及其他的主要核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及背景、欠款方、与公司关联关系、账龄、历年坏账计提情况等,并说明报告期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其他应收款押金及其他的主要核算内容详见下表,报告期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1)公司因诉讼本期缴纳给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反担保金1,509.76万元,该担保金对应的诉讼已根据初审判决计提预计负债,该担保金在诉讼完结后会退回;(2)公司本期新增合并主体深圳市东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物业”),其他应收款的押金及其他中包含了因合并东部物业而新增的11,528.03万元,其中款项主要为东部物业因资金调拨借用、物业管理服务等原因(详细原因见下表)应收其原母公司深圳市东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东部集团”)的往来款。综前所述,报告期其他应收款的押金及其他大幅增长是合理的。

  单位:万元

  

  问题十一:(2)补充披露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十名其他应收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称、关联关系、欠款金额、款项性质、账龄及预期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情况、预计收回时间等。

  单位:万元

  

  问题十一:(3)按账龄披露部分显示,你公司账龄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2.14亿元(账面余额,下同),占比73.08%,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0.92亿元,占比31.32%。请你公司说明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其他应收款资金流向核查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等违规情形。

  一、主要的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未收回的原因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期末其他应收款资金流向中,仅一项因房屋租赁支付押金而产生的应收控股股东31.2万元的往来,无其他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往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等违规情形。

  问题十一:(4)结合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说明你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一、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主营业务为装饰装修工程,需频繁的参与投标活动,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在投标活动结束后会原额退回,信用风险很低,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按照余额百分比法单独划分“组合1:投标保证金”,设定计提比例为0%;

  公司在执行标的合同时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等,该部分保证金与执行标的合同存在关联性,信用风险可控,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按照余额百分比法划分“组合2:履约及其他保证金”,设定计提比例为6%;

  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除上述两项信用风险可控的组合,其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按照账龄分析法划分“组合3:账龄组合”,具体计提比例如上表所示;

  除上述三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对涉及纠纷、诉讼、对方单位明显偿债能力弱等情况的其他应收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谨慎性要求,公司采用个别认定法,按50%、100%等比例单项计提该部分其他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二、说明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公司按照上述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政策,对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坏账计提。本期的单项计提中,东部物业应收其原母公司东部集团的款项,因东部物业根据协议仍代管东部集团部分房产的出租事宜,代收的这部分租金用来抵减应收东部集团的往来款项,所以该部分其他应收款项在本期按照50%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所述,本期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年审机构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对其他应收款核查交易发生时的合同及依据材料等进行抽查,确认债权的真实性;

  2、了解重大明细项目的其他应收款内容及性质,进行类别分析,对于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账龄较长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询问并获取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同时关注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企业(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现象;

  3、获取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明细表,并根据业务发生时间对账龄分布的准确性进行复核;

  4、执行函证程序,并对函证的收、发函过程保持控制,对未回函的其他应收款,执行替代审计程序;

  5、了解公司坏账政策,结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其风险组合的划分、各组合信用损失率估计的合理性,往年估计的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等进行复核;

  6、获取公司坏账测算表,复核测算过程,对坏账计提的充分性及进行核查,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获取充分证据;

  7、获取公司关联方清单,对其他应收款的挂账单位进行核查,比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2022年度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大幅增长是合理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未发现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众环专字(2023)1100215号);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4、广衡资评报字【2021】第S09CSZ003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依法拍卖深圳市东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东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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