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65版)
公司开展了修改原始单据情况的自查工作,通过自查未发现此类情况。并先后组织了《企业成本核算与控制》《业务流程涉及与优化》《收入准则解读》等培训,后续还将在业财融合、期货、新会计准则、业务核算、纳税风险等方面开展培训。
(3)进一步规范收入确认、存货的核算管理,强化业财融合,通过信息系统固化业务流程,确保业务单据准确完整及时传递至财务部门。财务人员要切实提高懂业务、厘清业务本质的能力,要加强年末存货清查盘点力度,对于无采购发票但实物已入库的存货,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暂估入库,对于已经出库但未开票的存货,根据业务实质办理出库。遵循谨慎性原则,按业务实质和《企业会计准则》对收入、存货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规范核算,确保收入确认、存货核算符合业务实质。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控制信息披露风险。
(4)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加强会计基础、会计核算、收入、存货等方面的审计。将对财务凭证规范性、真实性专项审计纳入2023年及以后年度审计工作中,从源头上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控制内控风险。
(5)持续优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结合具体情况加以修正;提升内部控制评价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内部控制理论和方法的学习及掌握,充分运用各种评价方法,排查风险漏洞,以确保内控评价的效率和效果。加强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监督,建立内部控制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
公司召开2022年度内控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明确强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内控检查评价:增加内控评价抽样频率,分析各项资料之间的逻辑合理性,发现异常情况要加强追踪和调查,防范单据伪造、变造风险影响内部控制评价有效性。
公司将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强化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严谨性,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将持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能力,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公司经过上述整改措施后,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整体上是有效的。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检查相关业务的销售和采购的销售和采购合同、会计凭证及原始凭证;
2、结合2022年报审计的相关审计程序,检查2022年是否存在类似情形;
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虚增收入涉及的具体业务情况;有关该事项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说明;
4、检查有关该事项的整改措施及相关资料;
5、结合2022年内控审计业务的相关程序分析该事项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相关影响。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不存在同类情形;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公司整改后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整体上是有效的。
问题4. 关于番茄加工和甜菜制糖业务。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番茄产品、白砂糖分别实现收入 10.54 亿元、1.09 亿元,同比增减37.91%、-59.56%;毛利率分别为 18.83%、4.69%,较上年增加 2.57个百分点、减少 5.65 个百分点;子公司绿原糖业、新疆番茄、果蔬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 303 万元(同比下滑 89.91%)、7,820 万元、4,770.09 万元。请公司:(1)结合报告期内两类产品的业务模式、价格变动和产销量情况、主要客户变化,补充披露番茄、白砂糖两大产品营业收入较上年变动较大的原因,相关影响是否具有持续性;(2)补充披露子公司绿原糖业、新疆番茄和果蔬公司从事的具体业务类型,结合主要经营数据及同比变化情况,量化分析上述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说明绿原糖业业绩显著下滑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内两类产品的业务模式、价格变动和产销量情况、主要客户变化,补充披露番茄、白砂糖两大产品营业收入较上年变动较大的原因,相关影响是否具有持续性;
1、番茄制品销售情况统计表
2022年番茄收入前5名客户情况:
2021年番茄收入前5名客户情况:
注:上述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信息不适宜公开。
公司番茄制品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自产和贸易两种模式。自产产品即常规的采购-加工-销售模式,贸易模式主要是外采成品大桶酱进行再次销售。2022年,受俄乌战争、欧洲能源价格上涨、主要番茄酱生产国因气候原因减产致供应减少等因素影响,番茄酱出口价格较以往年度增幅明显,销量较上年大幅增加。因此,导致公司番茄制品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番茄酱市场价格上涨及销售量增加,另一方面是子公司果蔬公司2022年4季度新增境外客户大订单所致。
截止目前,番茄酱出口价格仍处于高位区间,子公司果蔬公司仍在与2022年4季度新增境外客户合作。2023年一季度,公司番茄制品实现净利润 1.2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09 亿元。番茄酱出口价格后续走势及果蔬公司新增客户订单是否可持续主要影响因素为新产季国内及国际生产和供应情况、国际关系的变化等,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加强原料基地建设、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市场研究和预判能力、提高出口服务水平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番茄制品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2020年1月-2023年5月大桶番茄酱出口价格走势图
综上所述,番茄制品营业收入较上年变动较大的原因是新增国外客户和番茄酱出口价格上升所致,番茄酱出口价格后续走势及果蔬公司新增客户订单是否可持续受后续国内及国际生产和供应情况、国际关系的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白砂糖销售情况统计表(万元)
2022年白砂糖收入前5名客户情况:
2021年白砂糖收入前5名客户情况:
注:上述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信息不适宜公开。
公司白砂糖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自产和贸易两种模式。自产产品即常规的采购-加工-销售模式,贸易模式主要就是外采成品白砂糖进行再次销售。绿原糖业主要从事自产白砂糖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其2022年收入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白砂糖价格呈波动下降趋势,二是2021产季的产量减少致可供2022年销售的白砂糖存货减少。白砂糖的贸易业务为子公司天沣物产业务之一,其2022年白砂糖贸易收入较上年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场行情较差,白砂糖贸易业务较2021年大幅降低所致。白砂糖价格受国际、国内生产供应情况、供需关系变化、国际能源价格变化影响明显,且国内外食糖价格联动,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白砂糖的规模及业绩均产生影响。公司将通过加强原料基地建设、提高生产的自动化水平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市场研究和预判能力等措施,准确把握市场机会,进一步提高糖产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客户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白砂糖自然人客户符合行业惯例,同行业公司均存在同类情形。白砂糖业务每年通过多方询价后,选择合适的客户,没有相对的固定客户导致每年客户变化较大。
2019年1月-2023年5月CZCE白糖期货价格走势图
数据来源:wind资讯
综上所述,白砂糖营业收入较上年变动较大的原因是,2022年白砂糖市场行业较差导致市场价格下降及贸易业务量下降、2021产季的产量减少致2022年可售产品减少所致。白砂糖价格后续走势受生产和供应情况、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加强原材料的收购和生产管理增加未来白砂糖的生产量,该影响因素不具有持续性。
(二)补充披露子公司绿原糖业、新疆番茄和果蔬公司从事的具体业务类型,结合主要经营数据及同比变化情况,量化分析上述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说明绿原糖业业绩显著下滑的原因。
绿原糖业、新疆番茄、果蔬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1、绿原糖业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绿原糖业从事的具体业务类型是生产加工、销售白砂糖、冰糖等糖产品。绿原糖业2022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6,661.93万元。其中:白砂糖收入较上年减少2,912.44万元,主要原因是:白砂糖2022年销量19,892.95吨较上年27,643.3吨减少7,750.35吨,使收入减少3,614.39万元;平均销售单价5,016.39元/吨较上年4,663.52元/吨增加352.87元/吨,使收入增加701.95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3,749.4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在焉耆垦区有两个大桶番茄酱生产厂区,分别为新疆番茄厂区和绿原糖业铁门关分公司厂区。2021番茄生产季订单量较2020产季下降约40%,为降低成本,公司将全部订单集中至新疆番茄厂区进行生产,绿原糖业铁门关分公司未生产,2022年仅销售2021年末部分2020产季大桶番茄酱库存,致绿原糖业铁门关分公司2022年收入较2021年收入减少及绿原糖业其他收入减少。
2022年度,绿原糖业实现净利润302.66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97.88万元,同比下滑 89.91%。其中:绿原糖业本部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478.15万元,主要是:甜菜收购价格上涨致成本上升的幅度高于售价上涨的幅度,产品毛利下降及销售量下降所致;绿原糖业铁门关分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219.73万元,主要是2021-2022产季未生产,但是存在管理费用等固定支出,导致利润较上年大幅减少。
2、新疆番茄经营数据表:
新疆番茄从事的具体业务类型是生产加工、销售大桶番茄酱。新疆番茄2022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4,903.77万元。其中:大桶番茄酱2022年销量较上年减少3,643.33吨,致收入减少1,792.41万元;平均销售单价6,334元/吨较上年4,919.69元/吨增加1,414.3元/吨,致收入增加6,849.65万元。截止目前,番茄酱出口价格仍处于高位区间,市场行情较好,盈利能力较强。
3、果蔬公司经营数据表:
果蔬公司从事的具体业务类型是生产加工、销售小包装番茄制品,销售模式为订单式生产。2022年果蔬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23,183.84万元,其中销售量比上年增加12,535.90吨,致收入增加6,792.06万元,平均销售单价比上年增加3,173.59元/吨,致收入增加16,391.78万元。
截止目前,果蔬公司仍在与2022年4季度新增境外客户合作,市场行情较好,盈利能力较强。
综上所述,绿原糖业业绩显著下滑的主要原因,一是甜菜收购价格上涨致成本上升的幅度高于售价上涨的幅度,产品毛利下降及销售量下降所致;绿原糖业铁门关分公司2021-2022产季未生产致收入及利润减少。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抽查番茄加工和甜菜制糖销售和采购的相关合同、会计凭证、收付款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
2、访谈公司管理层及业务人员,有关番茄加工和甜菜制糖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变动较大的原因,相关影响是否具有持续性;绿原糖业、新疆番茄和果蔬公司所从事的具体业务类型,结合主要经营数据及同比变化情况,分析其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业务安排和规划;
3、获取绿原糖业、新疆番茄和果蔬公司经营情况的相关数量进行复核;
4、分析绿原糖业、新疆番茄和果蔬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1)公司番茄经营业绩较上年增加主要是由于新增客户及番茄出口增加,该影响后续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白砂糖经营业绩较上年下降主要是2022年白砂糖市场行业较差导致市场价格下降及贸易业务量下降、2021产季的产量减少致2022年可售产品减少所致,该影响公司将通过经营行为进行改善及市场行情上升,后续将不具有持续性。(2)绿原糖业业绩显著下滑的原因主要由于甜菜收购价格上涨致成本上升的幅度高于售价上涨的幅度,产品毛利下降及销售量下降及绿原糖业铁门关分公司2021-2022产季未生产致收入及利润减少。符合实际情况。
问题5. 关于存货。年报披露,公司存货期末余额 14.90 亿元,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 1.58 亿元,同比增加 619.67%,主要系本期计提皮棉、白糖存货跌价准备所致,转回或转销 1.67 亿元,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 1650 万元。请公司:(1)分业务板块列示报告期末存货的主要构成、对应金额、库龄结构、存放情况及本期计提、转回或转销的跌价准备;(2)结合皮棉和白糖的采购时间及期间市场价格波动,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公司回复:
(一)分业务板块列示报告期末存货的主要构成、对应金额、库龄结构、存放情况及本期计提、转回或转销的跌价准备;
1、存货结构情况
(1)公司2022年末存货余额149,020.12万元,按行业列示如下:
(2)公司2021年末存货余额291,100.60万元,按行业列示如下:
2、存货库龄情况
皮棉和白砂糖产品属于大宗商品,市场需求大,产品销售情况良好,通常在加工完成后次年便完成销售;大桶番茄酱产品,主要面对国外市场,客户和市场相对比较稳定,通常在加工完成后次年完成对外销售;公司小包装番茄酱产品通常按照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发生存货积压的情况较少。
公司存货库龄结构情况如下(万元):
3、存货的存放情况:
番茄制品、糖产品存货主要存放在工厂库房,皮棉存货存放在汇锦物流、兵棉宏泰棉花等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监管仓库。
4.计提、转回或转销的跌价准备情况:
(1)2022年分产品计提、转回或转销的跌价准备情况
(2)2021年分产品计提、转回或转销的跌价准备情况
注:上述“本期转销数”是指前期计提存货跌价的存货销售后,其计提的跌价准备随之转销。
报告期内各季末,公司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各季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已充分反映了存货的减值情况,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具有充分性、合理性。
(二)结合皮棉和白糖的采购时间及期间市场价格波动,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公司皮棉和白砂糖成本价与市场价或合同价的对比情况表;
2022年末:
2021年末:
皮棉:受2021年9月采收季皮棉期货价格大涨以及抢收等因素影响,2021产季新疆棉花籽棉收购价格达到近十年最高价格,2021年末皮棉存货成本达到23,123.45元/吨,2022年1-2月的平均销售价格为22,949.34元/吨,中国棉花信息网全国棉花价格指数公布3128B皮棉市场价格2022年1月末为22,717元/吨,2022年6月末为18,285元/吨,2022年7月末为15,619元/吨,2022年12月末为14,780元/吨,2023年3月末为14,722元/吨,2022年皮棉市场价格持续下降且幅度较大,2022年按季根据期后的平均销售价格为基础减去预计发生的仓储费、运费、税费后的可变现净值和账面成本进行比较,确定存货跌价准备,后期皮棉陆续销售跌价准备转销,期末市场价格高于成本价不存在减值,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且充分。
白糖:2022年各季,绿原糖业对白砂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03.41万元,对已销售的白砂糖进行跌价准备转销18.41万元。因此期末计提白砂糖存货跌价准备,该减值准备已充分考虑了分摊的销售费用,不存在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2021年末,库存商品(皮棉)计提跌价准备主要系根据期后的平均销售价格为基础减去预计发生的仓储费、运费、税费后的可变现净值和账面成本进行比较,进而计提跌价准备1,573.77万元;库存商品(番茄制品)计提跌价准备主要系番茄制品过期以及订单尾货所致;库存商品(冰糖)计提跌价准备主要系产品过期所致;另外,针对无法再使用的包装物计提了相应跌价准备。
综上所述,2021年末至公司财务报告报出日皮棉市场价格处于上升趋势,公司在根据市场行情按照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差额计提相应跌价准备,2021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充分的。2022年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由于2022年6月皮棉价格大幅下降,公司在2022年6月末根据下降的市场价格重新测算并补充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增长符合皮棉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取得公司报告期内各期存货明细表,分析存货结构及变动原因;
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存货结构及变动情况、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期末跌价计提情况;
3、检查公司库存商品盘存记录以及采购销售的会计记录,核实存货库龄情况;
4、获取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统计表,了解主要产品价格走势;
5、结合年报审计程序,对存货进行监盘或函证;
6、获取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测试过程,分析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冠农股份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2021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6. 关于应收账款。年报披露,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3.31亿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4981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81 亿元,同比增长 100.34%。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比为 64.07%,其中第一大欠款方 Al-AweesCo.forTrade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1.66 亿元,坏账计提比例为 1.29%;第二大欠款方呼图壁县福瑞棉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0.23 亿元,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87.04%。请公司:(1)补充披露第一大欠款方 Al-AweesCo.forTrade 的主营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往来内容、金额及结算模式,是否报告期新增客户及持续合作情况,并评估相关回款风险;(2)补充披露呼图壁县福瑞棉业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往来内容、时间、金额及结算模式,对其按照单项计提坏账的原因,以及相关减值迹象出现的时点,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前期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审慎。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第一大欠款方 Al-AweesCo.forTrade 的主营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往来内容、金额及结算模式,是否报告期新增客户及持续合作情况,并评估相关回款风险。
Al-AweesCo.forTrade主要从事国际实物贸易,与公司业务往来内容为向公司子公司果蔬公司采购小包装番茄制品。果蔬公司2022年4季度与该客户共签订了4,314.41万美元的合同,结算方式为预付款+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同时果蔬公司已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可有效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该客户是果蔬公司2022年新增客户,2022年12月末该客户165,874,809.13元应收账款已在2023年1月全部收回。2023年,果蔬公司与该客户仍在继续合作, 2023年1-5月向该客户销售5.37亿元番茄制品,已回款4.95亿元,其他款项正在按合同约定陆续回款中,不存在回款风险。
(二)补充披露呼图壁县福瑞棉业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往来内容、时间、金额及结算模式,对其按照单项计提坏账的原因,以及相关减值迹象出现的时点,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前期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审慎。
1、呼图壁县福瑞棉业有限公司(简称“福瑞棉业”)的主营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往来内容、时间、金额及结算模式
福瑞棉业主营业务是采购不孕籽加工成清弹棉,然后进行出售。2022年,银通棉业下属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铁门关分公司(简称“铁分公司”)将总价值5,183.03万元的不孕籽赊销给福瑞棉业。截至2022年末,尚余2,315.46万元未收回。
2、单项计提坏帐的依据
2022年5月,福瑞棉业存放不孕籽的仓库发生火灾,不孕籽全部烧毁。银通棉业向福瑞棉业催要上述欠款,但福瑞棉业称已无能力偿还,但因其对库存不孕籽进行了投保,可待保险公司赔偿后向公司偿还该笔欠款。2022年5月,银通棉业与福瑞棉业签订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协议》,并向保险公司发出了《保险金请求转让声明》,2022年半年度、三季报,银通棉业基于上述事实,预计保险金的赔偿完全可以涵盖债权,未计提坏账准备。
但截止2022年报报出日,保险公司仍在核保状态,福瑞棉业能否获得足额的保险理赔金额无法确定。基于上述情况,银通棉业无法判断可回收的保险公司理赔金额。
在此期间,银通棉业对查询到的福瑞棉业资产委托律师进行了保全,根据保全资产已抵押情况,未被抵押保全资产的预计可回收价值估算,预计保全资产可回收价值为300万元。
综上所述,上述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福瑞棉业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已发生信用减值,应对该应收账款按照单项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银通棉业经审慎评估,在扣除保全资产的预计可回收价值300万元后,对应收福瑞棉业的该笔债权计提2,015.46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87.04%。该项单项计提坏帐准备是谨慎的。目前,银通棉业已就2,500万元的保险金请求权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已向保险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保险公司停止向福瑞棉业支付2,500万元保险赔偿金。
3、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前期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审慎
2022年末,公司根据对与福瑞棉业业务进行梳理中了解到的情况和事实,认为银通棉业在该笔采购中的不孕籽是由供应商直接运送至客户福瑞棉业的仓库,存在未完全承担存货风险的情形,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该笔业务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按净额法进行了调减。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访谈公司管理层及业务人员,了解番茄酱购销业务和不孕籽购销业务模式及业务内容;
2、获取公司采购和销售合同,对合同重要条款进行分析;
3、通过互联网平台检索客户的工商信息,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4、执行细节测试,抽样检查发货单、出库单等业务原始单据,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5、检查果蔬公司生产能力,通过对主要材料的采购量与生产投入量的核查,分析可销售产成品规模的合理性;
6、检查运费、港杂费结算单,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等资料,判断海外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
7、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等程序,分明细收入波动、毛利率波动的合理性;
8、结合年报审计程序,检查期后收款情况;
9、结合年报审计程序,对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对Al-Awees Co. for Trade的业务处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债权回款无风险;对福瑞棉业应收账款坏帐准备计提是充分、合理的,前期相关收入确认是审慎的。
问题7. 关于预付款项。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 4.98亿元,同比增加 42.10%,主要系本期预付皮棉货款增加所致。公司前五名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占比为 56.53%,预付对象较上期存在较大差异。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未结算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860.59 万元,主要涉及子公司天沣物产的相关债权。 请公司:(1)结合具体业务开展以及供应商的变化情况,补充披露前五大预付对象较上期存在较大差异、预付款项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子公司具体业务情况,说明相关款项长期未结算的原因,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具体业务开展以及供应商的变化情况,补充披露前五大预付对象较上期存在较大差异、预付款项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2年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
2、2021年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
3、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2021年度,公司预付账款余额35,024.36万元,前五名预付款对象期末余额占比为73.83%。2022年度,公司预付账款余额49,768.39万元,前五名预付款对象期末余额占比为56.53%。预付款主要集中在子公司天沣物产和银通棉业两家公司,其2021年、2022年预付账款合计余额占预付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4.11%、82.89%。
(1)天沣物产
与上年相比,2022年末天沣物产主要预付款为采购番茄制品和皮棉,主要原因是:2022年番茄制品市场行情较好,预计2023年市场需求将进一步增长,故提前预定采购番茄制品存货;皮棉在2022年末价格逐渐回升,市场行情看好,故在2022年末采购一部分皮棉存货;同时2022年末白砂糖市场行情未有回暖迹象,且市场竞争激烈,故与上年相比减少了白砂糖的采购。故2022年预付款对象较上年存在较大差异。
(2)银通棉业
银通棉业2022年末预付款项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2022年银通棉业与新疆广联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经营,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由银通棉业提供收购资金,广联昌盛负责收购、加工皮棉,加工完成后将产品销售给银通棉业,故银通棉业向广联昌盛支付较大金额的采购预付款,导致预付款高度集中并较上期大幅增加。截止目前,该预付款已全部结算完毕。
综上所述,前五大预付对象较上期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与供应商合作关系变化所致;预付款项集中度较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子公司天沣物产和银通棉业采购的皮棉属于大宗商品物资,单个交易金额相对较大所致。
(二)结合子公司具体业务情况,说明相关款项长期未结算的原因,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1、原因说明:
(1)子公司天沣物产对客户A的预付款406.54万元,主要是:预付红花籽采购款,受2022年国内外各种超预期因素影响,发运受阻,货物留滞。天沣物产一直积极催促对方尽快交货,已与其达成一致意见,如在6月末前仍无法交货,将向公司退还该款项。
(2)阿卡山口卡拉万粮油有限公司的预付款2,438.06万元,主要是2021年预付大麦粉采购款,受2022年国内外各种超预期因素影响,发运受阻,导致一直无法到货。天沣物产一直积极催促对方尽快交货,截止目前该项预付款余额为1,153.06万元,已与其达成一致意见,如在6月末前仍无法交货,将向公司退还剩余款项。
(3)子公司汇锦物流对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预付款16万元,主要是预付的仓库管理软件制作费用,目前项目处于沟通中尚未结束,导致款项长期未结算。
2、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说明:
天沣物产的预付款正逐步收回,预计不会出现坏账,故目前看暂不存在减值迹象。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访谈公司管理层及业务人员,了解预付款项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2、通过互联网平台检索主要供应商的工商信息,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获取公司采购合同,对合同重要条款进行检查;
4、结合年报审计程序,对预付账款执行函证程序;
5、结合年报审计程序,对主要供应商进行访谈。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冠农股份前五大预付对象较上期存在较大差异、预付款项集中度较高是企业根据外部环境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生产经营的 结果,具有合理性;相关款项陆续回款中,不存在减值,前期相关收入确认是审慎的。
问题8.关于现金流。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4 亿元,同比增长 728.81%,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04 亿元,同比减少 55.3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01 亿元,同比减少 82.86%;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1 亿元,同比增长 145.5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8 亿元,同比增长 300.16%。分季度看,第四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均为负值。请公司:(1)结合主营业务模式和规模的变化、采购和销售结算政策的变化,说明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均大幅下降的原因,以及第四季度相关现金流量均为负的原因,是否存在会计差错;(2)补充披露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往来款的具体业务背景,说明二者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主营业务模式和规模的变化、采购和销售结算政策的变化,说明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均大幅下降的原因,以及第四季度相关现金流量均为负的原因,是否存在会计差错。
1、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均大幅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本期因皮棉贸易量大幅下降致收入大幅下降、应收账款增加16,124.92万元、预收账款减少4,744.87万元等原因所致。
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成本下降、存货减少142,080.49万元、应付账款增加9,673.68万元等原因所致。
2、第四季度相关现金流量均为负的原因,是否存在会计差错。
(1)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按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执行。一般按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列报,但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按净额列报。
公司一直并将保持该政策的一贯性。
(2)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119.3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产品棉花、番茄、甜菜制糖均为季节性生产,棉花、番茄和甜菜收购均在第四季度完成,而产品均在次年进行销售,第四季度支付籽棉、番茄和甜菜的收购资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公司年度现金流量表与前3季度现金流量表相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出现负数情形。主要原因是:公司在第4季度对前三季度的收入按净额法进行了调整,由于该事项不影响现金流量净额,故公司未调整前三季度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存在会计差错。后续公司将对2022年前3季度的现金流量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二)补充披露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往来款的具体业务背景,说明二者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较上期增长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银通棉业轧花厂合作经营,收取合作方的保证金。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较上期增长的原因:系本期子公司银通棉业轧花厂合作经营支付的采购籽棉及加工皮棉资金39,867.46万元,支付的运费8,482.47万元,支付或退还的保证金3,559.66万元,支付的其他费用3,015.88万元。
综上所述,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往来款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子公司银通棉业轧花厂合作经营支付收购资金及收到合作方保证金增加所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对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分析、复核,并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科目的核算进行勾稽;
2、访谈公司管理层及业务人员,了解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均大幅下降的原因;
3、核查公司大额银行流水,并与账面记录相互核对;
4、对银行存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对影响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的主要变动科目,如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原因进行核实,确认是否与公司经营情况相一致。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本期因皮棉贸易量大幅下降致收入大幅下降、应收账款增加、预收账款减少等原因所致;第四季度支付籽棉、番茄和甜菜的收购资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公司年度现金流量表不存在会计差错;公司在第4季度对前三季度的收入按净额法进行了调整,未调整前三季度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前3季度现金流量表存在会计差错。公司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收到合作方保证金及支付合作经营款项增加所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问题9. 关于销售费用。年报披露,公司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 2,949万元,同比下降46.94%,主要系本期运费及销售服务费、仓储保管费减少所致。其中,职工薪酬发生额1,126.06万元,较上期减少481.1万元,运输费本期和上期发生额分别为0元和1,628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本期职工薪酬、运费及销售服务费、仓储费减少的原因;(2)结合运输服务的具体情况,说明对运输费的相关会计处理依据与前期是否存在差异,是否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本期职工薪酬、运费及销售服务费、仓储费减少的原因。
1、本期职工薪酬减少情况列示
减少原因分析: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发生额较上年减少481.10万元,主要系子公司天沣物产和银通棉业销售人员薪酬的减少。销售人员的薪酬与销售业务紧密相关, 2022年天沣物产和银通棉业销售收入均有大幅下降,导致销售人员薪酬减少。
2、运费减少的原因
公司2021年在销售费用归集的运输费主要为番茄制品从新疆产地运输到外地仓库的运输费。由于该部分运输费为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发生的运输费,不是企业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从事的活动,因此该费用无法与履行客户合同进行对应,公司无法确认合同履约成本,公司将该部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核算。
2022年,受国内外各种超预期因素影响,公司番茄制品按照合同进行发运,可以将发生的运输费与履行客户合同进行对应,即可以准确归集至合同履约成本中,因此本期的运输费在营业成本列示。
3、销售服务费减少情况列示
减少原因分析:公司的销售服务费主要系销售过程中的佣金、报关手续费等,因2022年销售业务量减少,相应的佣金手续费减少。
4、仓储费减少情况列示
减少原因分析:番茄制品2022年度上半年销售增加,存货周转快,仓库留存时间短,下半年受国内外各种超预期因素影响,发运不畅,生产产品主要存放在厂区内,导致仓储费减少。天沣物产皮棉上半年销售增加,下半年销售减少,年末增加的库存主要为年末采购,仓储时间较短,导致仓储费减少。
(二)结合运输服务的具体情况,说明对运输费的相关会计处理依据与前期是否存在差异,是否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规定。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2018(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中的规定:“在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的同时,约定企业需要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地点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该运输活动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通常情况下,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只是企业为了履行合同而从事的活动,相关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相反,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发生的运输活动则可能表明企业向客户提供了一项运输服务,企业应当考虑该项服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根据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第二十六条 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一)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二)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下列支出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一)管理费用。(二)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这些支出为履行合同发生,但未反映在合同价格中。(三)与履约义务中已履行部分相关的支出。(四)无法在尚未履行的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相关支出。”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在销售费用中归集的运输费用主要为存货在不同仓库(储)点之间发生的运输费,该部分运输费为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发生的运输费,不是企业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从事的活动,无法与履行客户合同进行对应,故将无法准确归集成本的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核算。而本年公司受国内外各种超预期因素影响,公司按照合同进行发运,可以将发生的运输费与履行客户合同进行对应,即可以准确归集至合同履约成本中,本期的运输费在营业成本列示。公司2022年、2021年运输费用的列示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公司财务人员了解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运输费用、销售服务费、仓储管理费与上期变动的原因;
2、将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核算进行核对,结合了解到的情况检查职工薪酬的完整性、合理性。
3、分析公司运输费用的主要构成,结合与主要承运商的合同协议及运输单据,与履约合同的匹配,复核了公司运输费用的核算方式;
4、分析公司销售服务费、仓储管理费的主要构成,获取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资料,检查费用的完整性、合理性。
5、结合年报审计程序,对销售费用实施截止测试。
6、查阅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的会计处理,复核公司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冠农股份销售费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运输费的相关会计处理依据与前期不存在差异,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规定。
特此回复!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 报备文件
《关于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 上网文件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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