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公司发送的《关于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627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工作函》关注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现就《工作函》相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1.关于主营业务收入。年报披露,公司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13 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23.30 亿元。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表中,糖业、棉花初加工和果蔬加工业合计收入 17.18 亿元,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表中,白砂糖、皮棉、番茄产品合计收入 19.12 亿元,均与收入总额存在较大差距。此外,分季度看,公司 1-4 季度实现收入分别为 5.42 亿元、10.78 亿元、2.26 亿元、5.68 亿元,波动较大,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2.20 亿元、0.42 亿元、167.10 万元、2.11亿元,与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 请公司:(1)按照《格式准则第 2 号》的要求,补充披露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的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2)分季度列示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信息,说明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的原因,相关波动是否符合公司一贯的经营情况,并量化分析利润与收入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2)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按照《格式准则第 2 号》的要求,补充披露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的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一)公司2021年-2022年主要业务分行业的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万元)
收入变动原因分析:
1、糖业 2022 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 18.18%,主要是2021年白砂糖生产量减少,年末库存量减少致2022年上半年可售数量及全年销量较上年减少所致。
2、棉花初加工 2022 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16.05%,主要是2022年的皮棉销售单价较2021年有所增加所致。
3、果蔬加工业 2022 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 48.94%,主要是受俄乌战争、欧洲能源价格上涨、主要番茄酱生产国因气候原因减产致供应减少等因素影响,出口番茄酱需求及价格均增加所致。
4、贸易2022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77.83%,主要是2022年皮棉价格大幅波动市场行情较差导致皮棉贸易业务量有所减少所致。
5、服务业2022年较上年增加119.71%,主要是仓储业务服务费增加所致。
6、饲料2022年较上年增加2,995.03%,主要是2021年子公司天牧饲料处于建设期未生产所致。
(二)公司2021年-2022年主要业务分产品的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万元)
收入变动原因分析:
1、白砂糖2022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59.56%,主要是2021年白砂糖生产量减少,年末库存量减少致2022年上半年可售数量及全年销量较上年减少所致。
2、皮棉 2022 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70.54%,主要是2022年皮棉价格大幅波动市场行情较差导致皮棉贸易业务量有所减少所致。
3、番茄制品 2022 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 37.91%,主要是受俄乌战争、欧洲能源价格上涨、主要番茄酱生产国因气候原因减产致供应减少等因素影响,出口番茄酱需求及价格均增加所致。
4、棉副产品2022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44.44%,主要是棉籽销量增加所致。
5、服务2022年较上年增加119.71%,主要是仓储业务服务费增加所致。
6、饲料2022年较上年增加2,995.03%,主要是2021年子公司天牧饲料处于建设期未生产所致。
二、分季度列示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信息,说明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的原因,相关波动是否符合公司一贯的经营情况,并量化分析利润与收入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
(一)公司2022年分季度列示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信息。
1、公司2022年分季度列示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续上表
2、公司2021年分季度列示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续上表
(二)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的原因,相关波动是否符合公司一贯的经营情况
1、白砂糖收入分季度结构分析
公司甜菜制糖业务为季节性生产,甜菜收购期在10月,白糖生产加工集中在当年10月至12月,销售期主要为次年。白砂糖2022年收入季节性波动基本与上年一致。
2、皮棉收入分季度结构分析
公司棉花加工业务为季节性生产,每年9月下旬至年末通常是籽棉的集中采摘和收购期,皮棉加工期通常在每年10月至次年2月,销售期在次年6月末前完成,即上一年的皮棉库存通常在当年1、2季度销售完毕,致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2022年第3季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初库存皮棉成本与市场价格倒挂,加之2022年初开始,受国际政治环境、棉花下游产业疲软、服装出口疲软等综合因素影响,皮棉销售进度远远弱于往年同期,在第3季度集中销售所致。
3、番茄制品收入分季度结构分析
公司番茄制品加工业务为季节性生产,番茄收购期和加工期集中在7-9月,销售期主要在当年下半年及次年上半年。2022年2季度收入波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2022年番茄产季的产量较上年同期减少,从而导致2022年较2021年可供销售的存货减少,2022年2季度的销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2022年第4季度收入较高的主要原因是番茄酱出口市场较好,子公司果蔬公司与新增的境外客户签订了总计为4,314.41万美元的购销合同所致。其中,1季度和2季度的波动属于正常波动,4季度收入波动属于果蔬公司获得大订单所致。
综上所述,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主要是由于公司从事的番茄制品加工、甜菜制糖及棉花加工业务均为季节性生产,公司在产品完成加工后陆续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销售,一般在新加工季开始前将以前加工的产品销售完毕。公司主要产品收入波动符合公司一贯的经营情况和市场行情。
(三)量化分析利润与收入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
分季度各项目占净利润比例列示:
2022年2季度收入较1季度增加98.95%,但是净利润减少了211.04%。主要原因是:2022年1季度皮棉市场价格较上年同期高,但市场价格与库存成本倒挂(2021年末皮棉存货成本达到23,123.45元/吨,中国棉花信息网全国棉花价格指数公布3128B皮棉市场价格2022年1月末为22,717元/吨,2022年6月末为18,285元/吨,2022年7月末为15,619元/吨),子公司银通棉业自产皮棉亏损销售致收入增长的同时利润下降;2022年3季度收入较2季度减少79.04%,净利润较2季度增加76.94%,主要原因是亏损的皮棉在2022年2季度大量销售导致2季度亏损较大;2022年4季度收入较3季度增加151.46%,净利润较3季度增加685.44%,净利润增加的幅度远大于收入增长的幅度,主要原因是第4季度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新加工季的皮棉由于籽棉收购价格下降出现盈利、子公司新疆番茄及果蔬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2021年9月-2023年3月中国棉花现货价格指数走势图
数据来源:中国棉花信息网
2021年9月-2023年3月CZCE棉花期货价格走势图
数据来源: wind资讯
综上所述,利润与收入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对利润的影响以及皮棉价格大幅波动、番茄制品销量和价格上升所致。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针对问题(2),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分季度列示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信息汇总表及明细进行检查;
2、访谈公司管理层及业务人员,了解有关白砂糖、皮棉和番茄季节性变动的原因及一贯经营情况,检查变动原因的相关资料;
3、查询白砂糖、皮棉和番茄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与公司相关产品实际销售价格进行对比分析;
4、分析主要产品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的原因,是否符合公司一贯经营情况和市场行情;
5、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有关利润与收入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并检查差异原因的相关资料;
6、获取公司分季度利润表,分析利润与收入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核查程序,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主要产品收入波动符合公司一贯的经营情况和市场行情;利润与收入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包括:一是2022年皮棉价格大幅下降导致第3季度毛利大幅下降;二是2022年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占利润比重较大影响各季度净利润。
问题2.关于棉花加工和皮棉贸易业务。年报披露,公司 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 38.18%,主要系本期皮棉市场价格下降以及贸易皮棉业务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皮棉产品实现收入 7.50 亿元,同比减少 70.54%;毛利率为-1.93%,较上年减少 6.09 个百分点。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沣物产和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主要从事棉花加工和皮棉贸易业务,分别实现净利润 179.66 万元和-4.74 亿元。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中新增受托加工物资期末余额 2.80 亿元。 请公司:(1)分别披露棉花加工、皮棉贸易的具体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加工流程、采购和销售、结算模式、近两年前五名供应商和客户名称、类型及变化,说明贸易业务中是否存在资金或货物的实际流转,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2)量化分析皮棉市场价格下降以及贸易皮棉业务减少两项因素分别对收入的影响,并结合具体业务模式,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说明报告期内皮棉销售价格与成本倒挂的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披露天沣物产、银通棉业所从事的具体业务类型,结合主要经营数据及同比变化情况,量化分析其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说明上述子公司未来业务安排和规划;(4)补充披露受托加工物资的交易对方及业务背景,说明相关物资是否符合资产确认条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分别披露棉花加工、皮棉贸易的具体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加工流程、采购和销售、结算模式、近两年前五名供应商和客户名称、类型及变化,说明贸易业务中是否存在资金或货物的实际流转,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
1、棉花加工的具体业务模式
公司开展的棉花加工业务有两类业务模式,一类为自营,即自行采购籽棉进行皮棉加工;另一类为合作经营,即与第三方合作,进行皮棉加工。
(1)自行采购籽棉进行皮棉加工的加工流程、采购和销售、结算模式
籽棉收购流程为:取样-检验-过磅-卸车堆垛。流程图如下:
皮棉加工流程为:进料-籽棉清理(重杂分离、异性纤维清理、烘干、杂质清理)-轧花-皮棉清理-皮棉打包(含棉包信息采集:称重、在线回潮测量、生成条码)-组批-入库公检。流程图如下:
采购模式:所属各棉花加工厂(即:轧花厂)通常于每年9月下旬左右以市场价格向棉花种植户或合作社收购籽棉,籽棉经检验过磅后进入轧花厂内加工。轧花厂根据检验的质量和过磅数量直接向棉花种植户或合作社支付籽棉收购款。轧花厂将购进的籽棉按照原材料核算。
销售和结算模式:销售模式为直销,银通棉业直接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结算模式通常情况下为先款后货,收到货款后再向客户转移货权,开具发票、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
(2)棉花加工厂合作经营模式
合作模式:银通棉业与相关方签订轧花厂合作经营协议,由银通棉业负责提供场地、加工设备等,相关方负责籽棉收购、加工和产品销售。银通棉业收取固定的资产使用费。相关方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后,其经营轧花厂期间的籽棉收购资金由银通棉业提供。销售所得优先用于偿还银通棉业提供的籽棉收购资金及资产使用费,偿还完毕后剩余款项全额归相关方所有,如产品销售完毕后仍未偿还完毕,全部由相关方承担和偿还。相关收入按“净额法”进行确认。
采购:银通棉业派出轧花厂的厂长、安全员和结算员,在确认相关方收购的籽棉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及质量检验过磅入厂后,向交售籽棉的种植户或合作社支付籽棉收购款,即相关方无法直接获得银通棉业提供的收购资金。
生产及入库:相关方在合作轧花厂组织生产的全部皮棉,以银通棉业为货权人存储至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指定监管仓库进行公检仓储,其中南疆的相关轧花厂存储至银通棉业的全资子公司新疆汇锦物流有限公司进行仓储。在相关方未偿还银通棉业提供的籽棉收购资金前,产品货权归银通棉业所有。轧花厂将产品按照受托加工物资核算。
销售时:相关方将加工的皮棉及其他副产品自行销售时,相关销售合同由银通棉业直接与客户签订,销售款需全部缴入银通棉业账户后,由银通棉业向客户转移货权并开具发票。
(3)近两年前五名供应商和客户名称、类型及变化
棉花加工的供应商主要是种植棉花的棉农,供应商相对比较分散。
近两年前五名客户变化情况如下:
2022年度棉花加工前五名客户统计表如下:
2021年度棉花加工前五名客户统计表如下:
注:上述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信息不适宜公开。
前五名客户变化主要原因是:棉花交易市场较为灵活,公司没有相对固定的皮棉销售客户,每年的客户变动都会很大。每年公司根据市场价格选择合适的客户进行交易,没有相对的固定客户导致前五名客户变化较大。
2、皮棉贸易的具体业务模式
(1)皮棉贸易的采购和销售、结算模式。
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综合分析研判,在行情合适时寻找供应商,在对供应商相关资信和货权情况进行调查后,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按市场价格采购皮棉,合同明确约定质量标准、价格、结算方式、具体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验收方式、费用承担方式及未履约的违约责任。采购的皮棉存放于第三方仓库(为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指定监管仓库)中,按照皮棉交易市场惯例取得连续货权转移证明、提单等单据完成货权转移后,公司承担货物的存货风险、价格风险及保管储存风险。
销售:公司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进行皮棉销售,销售价格主要按照期货价格、市场报价进行商定,同时合同还明确约定质量标准、结算方式、具体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费用承担方式、验收方式及不能交付货物的违约责任。
结算方式:主要为先款后货。
(2)近两年前五名供应商和客户名称、类型及变化。
2022年度皮棉贸易前五名供应商统计表如下:
2021年度皮棉贸易前五名供应商统计表如下:
前五名供应商变化主要原因是:棉花交易市场较为灵活,公司没有固定的皮棉供应商,每年的供应商变动都会较大。每年公司根据市场行情综合分析研判,在行情合适时寻找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没有固定供应商导致前五名供应商变化较大。
2022年度皮棉贸易前五名客户统计表如下:
2021年度皮棉贸易前五名客户统计表如下:
注:上述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信息不适宜公开。
前五名客户变化主要原因是:棉花交易市场较为灵活,公司没有相对固定的皮棉销售客户,每年的客户变动都会很大。每年公司根据市场价格选择合适的客户进行交易,没有相对的固定客户导致前五名客户变化较大。
(3)贸易业务中是否存在资金或货物的实际流转,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
皮棉贸易业务中存在资金的实际流转,未进行实物转移。公司皮棉贸易业务主要采取现货交易,通常采取先款后货模式。皮棉现货交易的操作流程为:买方通过中国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官网可查询所有已入库皮棉的颜色级、轧工质量、长度级、马克隆值等质量指标,根据自身的指标需求,选中合适产品后,联系卖方签订购销协议。在支付货款后,买卖双方进行货权转让完成交易。公司办理货物所有权转移手续,该手续可表明该商品的控制权已进行了转移,即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已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符合皮棉交易的行业内商业惯例,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量化分析皮棉市场价格下降以及贸易皮棉业务减少两项因素分别对收入的影响,并结合具体业务模式,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说明报告期内皮棉销售价格与成本倒挂的原因及合理性。
1、量化分析皮棉市场价格下降以及贸易皮棉业务减少两项因素分别对收入的影响
(1)皮棉贸易市场价格及销量变化对收入的影响
2022年贸易皮棉平均销售单价较上年增加4,829.33元/吨,致收入较上年增加2,399.68万元,销量较上年减少122,292.69吨,致收入较上年减少184,264.1万元,合计使收入较上年减少181,864.42万元。
(2)棉花加工市场价格及销量变化对收入的影响
2022年自产皮棉平均销售单价较上年减少699.84元/吨,致收入较上年减少2,968.85万元,销量较上年增加3,313.62吨,致收入较上年增加5,316.44万元,合计使收入较上年增加2,347.59万元。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皮棉收入销售毛利分析表
2022年度内皮棉销售价格与成本倒挂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2021-2022棉花轧季,受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带动、2021年9月采收季皮棉期货价格大涨以及抢收等因素影响,新疆籽棉收购价格达到近十年以来的最高价格,但此时皮棉的现货价格、期货价格均低于皮棉的成本。同时2021年末以来,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棉花下游产业疲软、服装出口疲软等综合影响,棉花期货价格持续大幅下跌,不仅造成2021-2022产季新疆棉花大部分时间处于收购成本与销价、与期货价格倒挂的状态,而且销售进度远远弱于往年,新疆棉花企业均出现较大亏损。从上表来看,同行业上市公司和公司2021年、2022年皮棉业务的趋势一致,2021年均有盈利, 2022年均出现较大亏损。
综上所述,皮棉销售价格与成本倒挂的原因是2022年皮棉价格大幅下降,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一样皮棉业务均出现亏损,符合行业和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补充披露天沣物产、银通棉业所从事的具体业务类型,结合主要经营数据及同比变化情况,量化分析其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说明上述子公司未来业务安排和规划。
1、补充披露天沣物产、银通棉业所从事的具体业务类型
银通棉业主要从事皮棉加工业务。天沣物产主要从事皮棉、大桶番茄酱、白砂糖贸易业务,以及自产番茄酱、白砂糖的销售业务。
(1)皮棉贸易具体的业务模式详见“问题2”中的“皮棉贸易的具体业务模式”;
(2)大桶番茄酱、白糖贸易具体的业务模式为:
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综合分析研判,在行情合适时寻找供应商(其中大大桶番茄酱主要为生产工厂),在对供应商相关资信和货权情况进行调查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市场价格采购大桶番茄酱或白糖,合同明确约定质量标准、价格、结算方式、具体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验收方式、费用承担方式及未履约的违约责任。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时支付部分定金,提货时付全款或直接付全款提货。
销售: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进行大桶番茄酱或白糖的销售,合同明确约定质量标准、价格、结算方式、具体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验收方式、费用承担方式及未履约的违约责任。其中:
大桶番茄酱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商定,内销结算方式为100%预付款或定金+发货前付全款方式。境外销售结算方式为100%预付款、定金+发货前付全款、定金+见提单付尾款、定金+银行DP交单、100%即期信用证等方式。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和客户指令将货物发运至指定地点。
白糖的销售价格按照期货价格、市场报价进行商定,结算方式为先款后货,由客户自行提货。
2、结合主要经营数据及同比变化情况,量化分析其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1) 天沣物产2022年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87,334.38万元,净利润较上年下降2,14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皮棉现货市场及期货市场行情较差,业务量减少导致盈利能力减弱。
2023年及未来,天沣物产将充分发挥公司销售龙头定位,持续围绕公司主业加大营销能力提升,在进一步提升自产品销售价值同时,围绕公司主业开展大宗贸易业务,加强与行业内的供应商和客户的协作,通过一是积极主动融入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优化出口商业模式,持续扩大出口规模,提高国际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二是立足内循环,大力开拓国内市场,提高品牌影响力及市场占有率;三是规范大宗贸易业务,优化客户群体及市场结构,大力开发源头供应商及终端客户,提高贸易质量等举措进一步提高其盈利能力,增强公司主业供应链韧性和稳定性,全面赋能主业实现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
(2) 银通棉业2022年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85,946.96万元,净利润较上年下降49,396.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2022轧季受国际政治环境、棉花下游产业疲软、服装出口疲软等综合因素影响,棉花价格持续大幅下跌致市场价格与成本倒挂,企业亏损销售所致。
2023产季及未来,银通棉业将聚焦棉花加工产业质量提升,通过一是强化市场和行业研究,提高市场预判能力和对冲市场风险的能力,二是盘活现有资产,提高产能利用率、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优化产业布局结构,三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等举措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2023年第一季度,银通棉业实现归母净利润 2,8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5,122万元。
(四)补充披露受托加工物资的交易对方及业务背景,说明相关物资是否符合资产确认条件。
注:上述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信息不适宜公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2022年末,公司受托加工物资余额28,023.45万元,其中银通棉业所属库尔勒轧花厂、28团轧花厂、永衡棉业合作方客户二、客户三、客户四合作的轧花厂收购资金均由银通棉业提供,加工出的产品货权均归属银通棉业所有,产品由银通棉业所属库尔勒轧花厂、28团轧花厂、永衡棉业直接对外销售回款。银通棉业所属顺泰棉业、普惠轧花厂收购资金由合作方客户一提供,顺泰棉业、普惠轧花厂代其进行籽棉收购加工,籽棉收购发票以顺泰棉业、普惠轧花厂名义对外开具,加工出的产品再销售给客户一。
综上所述,上述资产是过去的交易形成的,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且预期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符合资产确认条件。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抽查棉花加工、皮棉贸易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会计凭证、收付款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
2、访谈公司管理层及业务人员,了解有关棉花加工、皮棉贸易的具体业务模式及变化情况,皮棉销售价格与成本倒挂的原因及合理性及相关资料,天沣物产、银通棉业所从事的具体业务类型,结合主要经营数据及同比变化情况,分析其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业务安排和规划;
3、查询皮棉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与公司相关产品实际销售价格进行对比分析;
4、分析报告期内皮棉销售价格与成本倒挂的原因及合理性;
5、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皮棉收入成本数据并进行分析;
6、获取天沣物产、银通棉业经营情况的相关数据进行复核,分析天沣物产、银通棉业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7、检查受托加工物资合同及相关资料;
8、结合年报审计程序,对受托加工物资进行监盘或函证。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1)公司皮棉贸易业务主要采取现货交易,通常采取先款后货模式,皮棉贸易中存在资金的实际流转,未进行实物转移,但公司办理了货物所有权转移手续,该手续可表明该商品的控制权已进行了转移,即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已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符合皮棉交易的行业内商业惯例,具有商业合理性。(2)报告期内皮棉销售价格与成本倒挂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皮棉价格大幅下降,公司销售价格与成本倒挂与同行业情形一致,具有合理性。(3)天沣物产、银通棉业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与经营情况和市场行情相符。(4)公司具有受托加工物资的所有权证明资料,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
问题3.关于会计差错。公司与年报同日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显示,因天沣物产和银通棉业的部分业务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条件,将2021 年度营业收入由 43.37 亿元更正为 39.03 亿元,并将 2022 年一季报、中报、三季报确认的 14.48 亿元、33.48 亿元、38.90 亿元营业收入分别更正为 5.42 亿元、16.19 亿元、18.45 亿元,调整金额较大。此外,根据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天沣物产 2021 年度存在修改合同、替换单据、虚增收入的情形。 请公司:(1)补充披露虚增收入涉及的具体业务情况,包括业务往来内容、金额及交易对方等,并明确 2022 年度相关会计差错是否涉及同类情形;(2)自查更正后的财务数据是否仍然存在虚增收入或错用总额法的情形,说明公司对相关内部控制的整改措施及进展。请年审会计师就前述问题及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虚增收入涉及的具体业务情况,包括业务往来内容、金额及交易对方等,并明确 2022 年度相关会计差错是否涉及同类情形。
1、天沣物产2021年开展的皮棉贸易业务,修改了同一天采购同一天销售的皮棉贸易业务销售合同、货权转移证明及费用说明中的日期等相关内容,将修改后的文件替换原始文件,并据此确认35,303.61万元收入,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35,303.61万元收入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客户情况
(2)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注:上述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信息不适宜公开。
2、公司2022 年度相关会计差错:不存在修改贸易销售合同、货权转移证明及费用说明中及其他相关内容,将修改后的文件替换原始文件,并据此确认收入导致虚增收入的同类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虚增收入的情形。
(二)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中涉及2021年度、2022年度错用总额法情形的具体业务情况,包括业务往来内容、金额及交易对方等。
1、2021年度错用总额法情况
(1)天沣物产2021年开展的皮棉贸易业务,存在向客户货转的时间早于供应商向公司货转时间的情形,错用总额法进行核算,涉及收入金额356.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①客户情况
②供应商情况
注:上述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信息不适宜公开。
(2)公司子公司银通棉业在2021-2022棉花轧季期间,将其部分轧花厂经营权与相关方进行了合作经营,按照相关协议约定,银通棉业在该项业务中实际仅获取了固定的资产使用费,并未承担因销售产品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报酬,应按照资产使用费金额确认收入。但银通棉业将合作经营加工厂生产和销售的皮棉、棉籽、不孕籽,采用总额法将全部相关销售收入确认为公司收入。银通棉业错用总额法进行核算,其中2021年度涉及金额5,065.84万元。涉及的合作经营加工厂情况如下:
2、2022年1-3季度错用总额法情况
(1)公司子公司天沣物产2022年1-3季度皮棉贸易业务采购与销售平进平出存在普遍性,公司认为存在未完全承担价格风险的情形,不完全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条件,公司对该部分贸易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更正为“净额法”,涉及2022年1-3季度营业收入120,569.87万元。具体如下:
①前五名客户情况
②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注:上述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信息不适宜公开。
(2)银通棉业
公司子公司银通棉业在2021-2022棉花轧季期间,将其部分轧花厂经营权与相关方进行了合作经营,按照相关协议约定,银通棉业在该项业务中实际仅获取了固定的资产使用费,并未承担因销售产品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报酬,应按照资产使用费金额确认收入。但银通棉业将合作经营加工厂生产和销售的皮棉、棉籽、不孕籽,采用总额法将全部相关销售收入确认为公司收入。银通棉业错用总额法进行核算,其中2022年1-3季度涉及金额83,957.53万元。涉及的合作经营加工厂情况如下:
(三)自查更正后的财务数据是否仍然存在虚增收入或错用总额法的情形,说明公司对相关内部控制的整改措施及进展。
1、自查更正后的财务数据不存在虚增收入或错用总额法的情形。
2、对相关内部控制的整改措施及进展:
(1)对修改后的凭证进行还原。目前天沣物产已完成对已修改单据的还原工作。
(2)加强培训学习。加强董、监、高及子公司高管人员、财务、业务人员财经法律法规、公司内控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的培训学习,强化责任、法律、合规意识,提高对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增强员工为公司合规做出贡献的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 严守红线底线,坚决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下转D6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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