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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主动减持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上海森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森隆”)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60%减少至6.551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森隆于2023年5月31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108,81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公告编号:2023-014)。

  2023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森隆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情况的告知函》,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9日期间,上海森隆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8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76%。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森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8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0%,因股东主动减持,权益变动比例合计达到1.0476%,合计变动比例超过1%。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

  1、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涉及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 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公告中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主动减持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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