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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收益宝 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 业务最低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华夏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华夏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7月3日起,调整华夏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代码:001930)申购、赎回等业务最低数额限制,同时暂停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业务,并开通两类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如下:

  一、自2023年7月3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金额调整为0.01元,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本公司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金额、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限制,单笔转出申请应遵循转出基金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自2023年7月3日起,暂停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间的自动升降级业务,即自该日起投资者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不再自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亦不再自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三、自2023年7月3日起,投资者可在同时销售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办理两类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具体转换规则如下:

  (一)投资者进行份额类别转换需向销售机构提交转换申请,类别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二)A类基金份额与B类基金份额之间的类别转换不收取转换费。

  (三)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份额类别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类别转换的成交情况。

  A类、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同,投资者在提交申购、赎回等交易申请时,应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代码,否则,因错误填写基金代码所造成的交易申请无效或被确认为错误类别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成交后,实际获得的基金份额类别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根据上述规则确认的基金份额类别为准。

  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已在本公司官网(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如后续本公司调整上述事项,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咨询详情。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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