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的通知,获悉蓝帆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上述股份的原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重新质押以及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振平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蓝帆投资上述股份质押用途是为山东朗晖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
2、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来半年内,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16,780,000股,占其合计持公司股份比例的49.12 %,占公司总股本的11.60 %,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41,500万元;未来一年内,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64,780,000股,占其合计持公司股份比例的69.30%,占公司总股本的16.36%,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58,948万元。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影响的情形。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蓝帆医疗(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国际医学园区投资建设蓝帆医疗科创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资金需求,上海蓝帆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贷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3,600万元,期限10年。该项目贷款由公司为上海蓝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建设期间需提供项目土地以及在建工程抵押、建成后提供厂房抵押,担保期限10年。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二、担保事项进展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蓝帆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作为牵头行和担保代理行受银团委托,代表全体贷款人的利益)签订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房地产抵押协议》,子公司上海蓝帆本次贷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贷款期限为10年,上海蓝帆将项目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同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具体以《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准)
保证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行及代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
贷款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1)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额度:保证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4亿元;
(3)保证范围: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登记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具体以《房地产抵押协议》为准):
抵押人:蓝帆医疗(上海)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担保代理行)
(1)抵押形式:将项目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2)抵押金额:人民币14,929万元;
(3)抵押期限:2023年6月19日至2033年6月19日;
(4)抵押范围:本协议担保主债权为人民币140,000万元,建设用地使用权仅担保主债权140,000万元中的14,929万元。本协议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及利息、罚息、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费用和开支以及在贷款合同下和/或其它借款人作为协议一方的贷款文件项下借款人不时以及任何时候应向贷款行支付的所有其它款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为设立和实现担保权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包括相关的诉讼费、执行费、拍卖费及律师费用、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登记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等)。本协议所对应债务的履行期限依据主合同之约定确认,并根据主合同之可能发生的调整而随之调整。
3、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累计最高额为328,327.82万元人民币(外币担保额均按照2023年6月30日央行公布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12%,未超过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2、《房地产抵押协议》;
3、不动产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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