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各监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0月31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5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6,551,724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59,999,999.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904,551.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2,095,447.48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1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6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审计。
(2)合计数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是基于公司全产业链战略布局和食品产业规模化发展的需要,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虽然公司募投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所需购置产线和设备以进口定制设备为主,设备供应商备货时间周期较长,特别是部分高阶设备产能较为紧张,进一步延长了设备交期,设备运输、安装及调试等后续环节相应延缓,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整体不及预期。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保证募集资金运用合理性、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调研和规划工作不断优化,同时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项目建设的节奏,更加审慎地支出募集资金,以上多种因素导致该项目的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为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和项目效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安全合理地运用资金,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经公司谨慎研究,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将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效益的前提下,做好供应商交期管理,加快后续环节的建设进度;实时关注该募投项目的进度情况,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配置,有序推进该募投项目后续的实施;公司也将继续审慎控制资金支出,加强各环节费用管控,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客观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密切关注内外部经济环境及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庆堂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各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0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58号)核准,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6,551,724股,每股面值1.00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59,999,999.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904,551.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2,095,447.4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67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21日到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该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3年6月29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6月29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661.7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3,664.60万元(含利息并扣除手续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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