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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筑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ST全筑        公告编号:临2023-106

  转债代码:113578        转债简称:全筑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筑转债”近期价格异常波动较大,2023年6月30日盘中涨幅达17.65%,当日收盘涨幅17.65%。最近2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达37.65%。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筑转债”价格106.69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6.69%,转股溢价率27.39%。

  ● 2023年5月19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受理预重整通知书》《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关于预重整期间开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法院决定受理公司预重整,并确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同时对公司预重整期间需完成的事务及应尽的义务提出指导意见(公告编号临2023-08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 如法院未能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全筑转债后续可能将面临兑付相关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1号)核准,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公开发行了38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400万元,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28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38,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全筑转债”,债券代码“113578”。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全筑转债”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 5.47 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自 2020 年 7 月 16 日起,转股价格由 5.47 元/股调整为 5.4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根据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14)。

  2、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自 2021 年 6 月 25 日起,转股价格由 5.43 元/股调整为 5.4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2)。

  3、因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自 2021 年 9 月 15 日起,转股价格由 5.40 元/股调整为 5.2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3)。

  4、2023年6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自2023年6月29日起转股价格由5.25元/股调整为3.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3年6月29日、2023年 6月30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三、上市公司关注并核查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除已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重大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四、可转债交易风险提示

  (一)截至 2023 年 6月 30 日,可转债价格 106.69 元/张,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6.69%。同时,“全筑转债”按照当前转股价格转换后的价值为83.75元(转股价值),可转债价格相对于转股价值溢价27.39%。当前“全筑转债”存在较大的估值风险。

  (二) 2023年5月19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受理预重整通知书》《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关于预重整期间开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法院决定受理公司预重整,并确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同时对公司预重整期间需完成的事务及应尽的义务提出指导意见(公告编号临2023-08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届时未选择转股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全筑转债将到期,全筑转债持有人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债权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类型可能为无财产担保普通债权,相关债权在全筑股份重整程序中的清偿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全筑转债担保人全筑股份目前尚未被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其对于全筑转债的担保责任是否能够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转股后可能将会以出资人的身份,参与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四)如法院未能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全筑转债后续可能将面临兑付相关风险。

  (五)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全筑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估值风险等。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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