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中山国际广场A座6楼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宗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人,代表股份509,712,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3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509,421,8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1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90,7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64,333,0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3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4,042,2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19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290,7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13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聘请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09,527,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14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26%;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09,527,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14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26%;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09,527,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14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26%;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09,527,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14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26%;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527,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14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26%;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4,14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6%;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14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26%;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527,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14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26%;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527,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14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26%;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547,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7%;反对16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16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7%;反对16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527,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14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26%;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527,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14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26%;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孙克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527,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14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26%;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于岚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527,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14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26%;反对18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547,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7%;反对16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16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7%;反对164,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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