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3—056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2023年6月27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属地“合镇并村”政策执行,导致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名称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的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公司住所”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临2023-057号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3年7月18日,在四川省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一组16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2023-058号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3-05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1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一组16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18日
至2023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3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以及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和签字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并持有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会议”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可视为登记成功。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一组166号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4224)。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6179595; 传真:(0833)6179580。
联系人:杨业、王琼
六、 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相关资料原件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3—05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名称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中“公司住所”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变更前注册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
变更后注册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一组166号(最终以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办公地址变更情况
变更前办公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
变更后办公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一组166号(最终以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注册地址名称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的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公司住所”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条款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变更登记注册、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稿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3—05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公司担保审批情况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4日,2023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合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2023-030、034、044号公告。
二、公司2023年度担保进展情况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已使用的担保额度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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