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退 公告编号:2023-09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6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47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请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二、聘请主办券商的基本信息
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719077033J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注册资本:633519.451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4月30日
企业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允许开展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报备文件
《委托股票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退 公告编号:2023-097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七次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3年6月12日,预计最后的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4日。
2、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5、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6、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个交易日,本公告日(2023年6月30日)为第13个交易日,剩余2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6月2日,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47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12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2781
2、证券简称:奇信退
3、涨跌幅限制: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3年6月12日,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4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五个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间,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于退市整理期首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股票将被摘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每日披露一次股票将被摘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6.11条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五、 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公司已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请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六、其他重要提示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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