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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45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问题并由公司予以落实,具体需落实问题为:

  “请发行人: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新产品研发及业务开展情况、资产负债率水平、净利润及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进一步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债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采用向实际控制人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考虑。”

  公司将与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落实函》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上交所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针对《落实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并及时回复,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落实意见回复后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发行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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