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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被裁定以股抵债完成过户 暨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股票简称:山子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两份《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被裁定以股抵债的共计144,530,0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票过户的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浙02破15号之十九《民事裁定书》、(2019)浙02破15号之二十《民事裁定书》,银亿控股被裁定以股抵债的109,080,000股公司股票归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被裁定以股抵债的35,450,000股公司股票归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裁定以股抵债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两份《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被裁定以股抵债的共计144,530,0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该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银亿控股的持股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银亿控股持有公司554,561,8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5%,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518,531,90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3.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670,144,8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71%,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2,609,283,30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7.72%。

  2、本次以股抵债暨权益变动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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