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8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862,084,000.00元鼎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56,773,607股,占鼎胜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3.2032%。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鼎胜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91,916,000.00元,占鼎胜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31.2533%。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号)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54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5,400.00万元,期限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5号文同意,公司12.5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鼎胜转债”,债券代码“113534”。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鼎胜转债”自2019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0.8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4.98元/股。
1、2019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鼎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因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鼎胜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7月15日由20.80元/股调整为20.70元/股。
2、2019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向下修正“鼎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鼎胜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10月16日起由20.7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5.28元/股。
3、2020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鼎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鼎胜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7月24日起由15.2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5.18元/股。
4、2022年7月16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按照修正条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鼎胜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5日起由15.1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4.98元/股。
5、2023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按照修正条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鼎胜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6日起由14.9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7.84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累计已有人民币1,392,000.00元鼎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93,511股,占鼎胜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217%。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862,084,000.00元鼎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56,773,607股,占鼎胜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3.2032%。
(二)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鼎胜转债金额为人民币391,916,000.00元,占鼎胜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31.2533%。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备注:(1)鼎胜转债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93,511股。
(2)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0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37,68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12日。
(3)公司以2023年6月5日总股本490,553,034股为基数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转增0.8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1-85580854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9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载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
截止2023年7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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