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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8栋A座24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鲁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古凯男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3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3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伟、黄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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