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主体为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大生先生,董事张显涛先生,监事会主席胡修元先生和财务负责人金海萍女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监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上市以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徐大生、张显涛、胡修元先生和金海萍女士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5,200股,即不超过个人持股总数的25%,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620%。减持期限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年7月25日-2024年1月24日),期间如遇窗口期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的情况,则不减持。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赠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是指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转赠股本方式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次减持主体承诺情况具体如下:
1、自振德医疗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振德医疗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德医疗股份,也不由振德医疗回购该部分股份。(徐大生承诺)
2、自振德医疗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振德医疗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德医疗股份,也不由振德医疗回购该部分股份。(张显涛、胡修元、金海萍承诺)
3、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德医疗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德医疗股份。(徐大生、张显涛、胡修元、金海萍承诺)
4、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振德医疗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振德医疗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的处理。(徐大生、张显涛、胡修元、金海萍承诺)
5、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上述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本人予以处罚。(徐大生、张显涛、胡修元、金海萍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上述人员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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