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ST全筑 公告编号:临2023-107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增案件所处的诉讼与仲裁阶段:57起案件处于审理阶段(包括一审、上诉、判决生效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新增涉案金额:约11,011.66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审理、判决、生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称,公司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被诉(仲裁)事项进行了整理统计,405起案件处于审理阶段(包括一审、二审或仲裁阶段)、144起案件已结案,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37,893.54万元。
2022年8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累计涉及诉讼及仲裁的公告至今,新增420起案件处于审理阶段(包括一审、上诉、判决生效阶段),新增涉案金额约17,855.82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2022年10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累计诉讼及仲裁的公告至今,新增590起案件处于审理阶段(包括一审、上诉、判决生效阶段),新增涉案金额约28,142.14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2022年12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公告》称,公司自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公告至今,新增318起案件处于审理阶段(包括一审、上诉、判决生效阶段),新增涉案金额合计约10,870.12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2023年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公告》称,公司自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公告至今,新增338起案件处于审理阶段(包括一审、上诉、判决生效阶段),新增涉案金额合计约10,908.91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2023年3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公告》称,公司自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公告至今,新增203起案件处于审理阶段(包括一审、上诉、判决生效阶段),新增涉案金额合计约10,791.57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2023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公告》称,公司自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公告至今,新增117起案件处于审理阶段(包括一审、上诉、判决生效阶段),新增涉案金额合计约3,165.74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2023年6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公告》称,公司自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与仲裁的公告至今,新增65起案件处于审理阶段(包括一审、上诉、判决生效阶段),新增涉案金额合计约13,758.91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鉴于公司因恒大问题导致的流动性在未根本改善的前提下,未能偿付部分供应商款项,以及部分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共同导致公司被诉案件进一步增加。公司根据近期案件梳理结果,自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与仲裁公告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与仲裁新增金额合计约11,011.66万元。
二、诉讼与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票据纠纷(8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南京市溧水区福胜建材经营部、哈尔滨市阿城区闽南国际商贸城恒兴石材、沈阳瑞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择旭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多益多贸易有限公司等
被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青浦区人民法院、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2.案件基本情况及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原告方因票据追索权纠纷提起诉讼,原告方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合计275.72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9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上海杰丽建筑装饰设计事务所(有限合伙)、南通宸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朝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攀克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多名自然人等
被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赫斯帝橱柜有限公司、上海澳锘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青浦区人民法院、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松江区人民法院、如东县人民法院、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等
2.案件基本情况及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原告方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原告方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合计1,425.06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三)买卖合同纠纷(7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苏州华艺恒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上昱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天津市津源橱柜有限公司、北京锐炎科贸有限公司、上海赋璟商贸有限公司等
被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赫斯帝橱柜有限公司等
受理法院: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徐汇区人民法院
2、案件基本情况及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原告方因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原告方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建材货款等合计350.01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四)劳动争议(16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多名自然人
被申请人: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全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
受理机构:徐汇劳仲委、成都劳仲裁、京门劳仲委
2、案件基本情况及申请人请求
申请人因劳务纠纷申请仲裁,申请人请求裁令:(1)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工资、劳务报酬等合计95.44万元;(2)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利息;(3)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
(五)金融借款合同纠纷(5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被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全筑住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全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
受理法院:闵行区人民法院、静安区人民法院
2、案件基本情况及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原告方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原告方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借款本金等合计6,423.74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六)保理合同纠纷(2起)
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被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法院:静安区人民法院
2、案件基本情况及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原告方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原告方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借款本金等合计2,018.01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七)其他事由引起的纠纷(10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上海如隽珍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七星家具有限公司、山东一卜川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上海桂林实业有限公司等
被告: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全品室内装饰配套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澳锘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等
受理法院:青浦区人民法院、徐汇区人民法院
2、案件基本情况及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方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其他合同纠纷等原因提起诉讼,原告方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拖欠租金、承揽价款等合计423.68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迟付款利息;(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三、诉讼与仲裁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剥离装饰公司)近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与仲裁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与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审理、判决、生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ST全筑 公告编号:临2023-108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29日、6月30日及7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3年6月29日、6月30日、7月3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 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裁定的公告》(编号:临2023-056)、4月29日发布了《全筑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5月19日发布了《关于法院受理预重整的公告》(编号:临2023-081)、6月1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6月28日发布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6月29日发布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及预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不涉 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或者可能导致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6月29日、6月30日、7月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2%,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2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9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预重整事项已被法院正式受理,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预重整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