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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及公司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转股情况

  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有95,000.00元“永和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949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799,905,0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881%。

  ●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429,076份,行权期为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4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3年第二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4,143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97%。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激励计划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份为404,136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94.19%。

  一、 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8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公开发行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00万元,并于2022年1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和转债”,债券代码“111007”。永和转债存续期6年,转股期限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8年10月10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永和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33.64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主行权,自2023年1月4日起,“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64元/股调整为33.60元/股。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自2023年4月11日起,“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60元/股调整为33.61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6月16日起“永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61元/股调整为23.8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2023年4月11日、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2023-036、2023-063)。

  (三)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永和转债”转股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8年10月10日。

  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共有95,000.00元“永和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949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799,905,0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881%。

  二、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1、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2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共计3名激励对象参与行权且完成登记。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023年第二季度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4,143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行权期股票上市流通数量共计404,136股。

  3、后续参与行权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时应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三、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

  单位:股

  

  注: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16日实施完成,公司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70,808,96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702,242.25元(含税),转增108,323,588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及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故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81,240,701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13,739,905股(含本数)。

  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关于发行数量的方案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70,802,337股,按此计算,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1,240,701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监管机构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二、 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1、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及可转债转股(权益分派前)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期为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4日,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目前尚处于行权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结果,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共计4,143股。

  公司“永和转债”于2023年4月17日起进入转股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结果,自2023年4月17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共有84,000.00元“永和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489股。

  根据上述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及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司总股本由270,802,337股增加至270,808,969股。

  2、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70,808,96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702,242.25元(含税),转增108,323,588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79,132,557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6日。

  3、公司可转债转股(权益分派后)

  自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有11,000.00元“永和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460股。公司总股本由379,132,557增加至379,133,017股。

  三、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的调整情况

  鉴于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对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相应作出如下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79,133,017股,按此计算,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13,739,905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监管机构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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